韩国一名54岁的妈妈,为了护着遭家暴的女儿,搬去与女婿同住,结果被当着女儿的面,被女婿整整折磨了十个小时;女儿竟还跟自己的丈夫一起,把妈妈硬塞进了行李箱!
2026年3月17日深夜,韩国大邱中区一间狭小的单身公寓里,打骂声和微弱的哭求声断断续续飘出窗外。
26岁的赵在福正对着自己54岁的岳母拳打脚踢,这场暴行从深夜一直耗到次日白天,前前后后持续了整整10个小时。
一旁缩着的是他的妻子,也就是老人的亲生女儿,全程不敢上前阻拦,最后还在丈夫的指使下,一起把早已没了呼吸的母亲塞进了大号行李箱。
这位母亲搬进女儿家,是为了保护孩子。可她的到来没有让暴力停下来,反而让自己也落进了女婿的控制之中。
女儿办理结婚登记后,丈夫便开始打她、辱骂她。起初住在庆山时,挨打的主要是女儿。搬到大邱后,母亲也成了施暴对象。从今年2月起,她不断遭到女婿殴打,身体状况越来越差。
在这个家里,打扫得不合心意、吃饭掉了饭粒,都能成为动手的理由。
这些事情,哪个家庭没有发生过?可到了赵在福这里,生活中的一点小事,就能被他拿来惩罚母女俩。她们面对的,是一个随时可能挥拳、又不断扩大控制范围的人。
他还在家里安装摄像头,监视母女俩,防止她们逃走。控制也伸向了钱袋子:他要求岳母找熟人借钱,女儿后来在法庭上说,他甚至用死亡威胁逼她们弄钱。
一边挨打,一边被盯着,还要面对要钱的威胁。所谓共同生活,已经变成了对两个人的长期折磨。
母亲出于保护女儿的心搬进来,女婿却把她当成了可以利用的经济来源。同住一间屋,两边打的主意完全不同,最后承担代价的,却是这位母亲。
到了3月17日至18日,暴力进一步升级。
7月2日出庭作证时,女儿回忆,母亲被打得无法独立行走,连说话都困难,又被丈夫拖进卫生间继续殴打,随后意识逐渐模糊。
她说,那一次比平时持续得更久、下手更重。她用“数千次”形容丈夫的殴打,法官为此专门追问,她仍坚持自己的说法。
这段证言让人难受的地方,在于母亲的危险已经非常明显,救助却始终没能及时到来。女儿解释,她曾担心到要查看母亲是否还有呼吸,却又害怕去了医院,会被问起究竟是谁打的人。
暴力的可怕,就在这里:身体已经受伤,恐惧还在堵住求救的路。
母亲死亡后,赵在福将遗体装进行李箱,带往大邱北区七星洞的新川一带遗弃。
3月18日,两人拖着行李箱离开住处、前往河边的身影,被沿途监控拍了下来。
直到3月31日,装有遗体的行李箱被发现,案件才进入警方视野。警方调取周边监控,当天下午便将夫妻二人紧急逮捕。
从母亲遇害到遗体被发现,中间已经过去近两周。
许多人看到这里,最难接受的是女儿:那是生她养她、为了护她才搬过来的母亲,她怎么还能参与弃尸?
这个追问必须连着后面的调查结果一起看。
4月28日,大邱地方检察厅对赵在福提起公诉,同时对他的妻子作出不起诉处理,将她释放。
办案人员经过两次直接搜查,并结合心理和陈述分析,认定她长期遭丈夫拘禁、持续承受暴力,已经处于无法反抗的状态,参与弃尸是在强迫之下发生的。
这个结果分量很重。她参与了遗体被遗弃的过程,同时,她也是被丈夫长期控制的受害者。判断责任,不能只看监控里谁拖过箱子,还得查清箱子出现以前,这个人经历了什么。
到了法庭上,她希望丈夫被判无期徒刑,也希望尽快离婚。作证过程中,她一直用“那个男人”称呼赵在福。
赵在福则在首次庭审时否认杀人故意,声称没想到殴打会导致岳母死亡。
然而,母亲的死亡原因是全身多发性损伤。长时间、高强度的殴打造成严重伤害,这些后果,不能靠一句“没想到”轻轻带过。
9月17日,检方请求判处赵在福无期徒刑。10月15日,大邱地方法院一审判处他45年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他长期殴打岳母,导致其健康迅速恶化;将岳母带来同住,也有经济利用的目的。犯罪破坏的,除了一个人的生命,还有家庭成员之间最基本的信任。
45年的刑期,给这起案件划下了一审的句点,却换不回母亲的生命,也不能让女儿立刻摆脱长期受虐留下的伤害。
这起悲剧最值得记住的,是母亲已经走进了女儿的困境,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把两个人一起带出来。
亲人的陪伴很重要,但面对已经出现拘禁、监视、死亡威胁的施暴者,仅靠家人住进去看着、劝着,能提供的保护十分有限。
遇到这样的危险,外部救助越早介入,受害者才越有机会脱离控制。对旁人来说,也不能因为事情发生在一家人之间,就把反复殴打当成可以慢慢调和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