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的病历为什么不能笔迹鉴定?涂改的病历不是不能鉴定,是一直没鉴定。打个比方,一张被涂改过的字条,就像案发现场的指纹,越有涂改越值得查。技术上是完全查得动的一一字是谁写的?是不是后来添上去的?有没有刮擦覆盖?这些都有办法验出来。那为什么验不了?卡在三件事上:一、原件不在手上,鉴定必须用原件,复印件验不出墨迹笔压,等于让你隔着玻璃摸指纹。二、没人委托,个人自己找人验,出的报告在公安那儿只算个线索,不算数。三、程序停了,事要看了病历,认定“与偷换无关”,案子没立,自然不会再启动新鉴定。所以别再说“不能鉴定”,那好像怪技术不行。真的说法是:能鉴定、该鉴定,就是没人来调原件,没人来启动。一字之差,责任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