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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之文拒绝原谅:多场演出因举报泡汤,我也要让他头疼!泰安吾悦广场,朱之文演出服换

朱之文拒绝原谅:多场演出因举报泡汤,我也要让他头疼!泰安吾悦广场,朱之文演出服换好了,人站在后台等着上场。主管部门的人走进来,丢下两句话:审批没完成,舆情风险大,当场叫停。
 
台下几百号观众还在喊他的名字,音响师举着话筒等他开口,灯光师已经把追光打到舞台中央。就这么干站着,前一秒还热热闹闹的场子,后一秒死一样的静。
 
这还不是最窝火的一场。
 
国庆这十来天,朱之文的档期跟多米诺骨牌似的,倒了一片。济宁的开业庆典提前通知取消,东营吾悦广场三周年的场子直接搁下,济南章丘和邹城的两场音乐节一前一后发了公告,青岛崂山海水浴场那场酒吧演出也没了下文。有在赶路半道上接到电话的,主办方一句话:怕舆情,定金不要了,人也别来了。
 
十几场演出,说没就没。
 
朱之文自己后来跟媒体摊了牌,原因就一个——有人举报,张嘴就说他是"劣迹艺人"。
 
他说这个人他根本不认识。对方拉了好几个群,群里的人互通他的行程,只要他有演出,群里就组织人举报。盯了不是一年两年,是好几年了。
 
这话听着离谱,可细琢磨更离谱。
 
一个农民出身的歌手,从山东单县的农村唱到央视舞台,唱了十几年,从来没碰过毒品,没搞过偷税漏税,没被官方通报过一句。
 
就因为有人在网上天天写小作文、P图造黄谣,他就被扣上"劣迹艺人"的帽子。而且这帽子一扣,各地主办方便闻风丧胆,审批都不敢往下走。
 
举报的成本有多低?一个人、一部手机、一个12345热线,敲几段字发出去,演出审批就得停下来核查。核查来核查去,查不出什么实锤,可主办方已经怕了——谁愿意为了一场商演,去担"舆情风险"这个说不清的责任?
 
最后买单的,是换好演出服却上不了台的朱之文,是交了定金却退不回来的主办方,是大老远跑来看演出的观众。
 
这种举报,说白了就是拿公权力的渠道,干私人泄愤的事。
 
可朱之文也不是没领教过。
 
就在2025年11月,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刚判过一个。被告人孙某某,连续4年只发他的视频,每条都P图,从他本人造到他儿子儿媳,连不满周岁的孙子都没放过。
 
所谓"私生子"的传闻,就是这人一手编出来的。最后法院认定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了6个月,当庭收押。
 
朱之文为了这场官司,花了近两年时间,跑了三趟徐州。判决下来那天他说,对结果很满意,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谁能想到,这才过去不到一年,另一拨人又卷土重来了。
 
他的代理律师早就看透了这套玩法。被告当年加入了七八个专门攻击朱之文的"黑粉群",群里甚至组织过"捐款",名义上是凑钱去投诉朱之文,结果钱被群主卷走了。
 
有些"黑粉头子"不干活,靠直播骂朱之文打赏赚钱,骂得越狠,流量越高,收入越多。
 
这哪是举报,这是一门生意。
 
你说这些人恨朱之文吗?未必。他们恨的是自己没本事,看不得一个农民出身的人,凭一把嗓子就站到了台上。眼红这种东西,不杀人,但能把人气出病来。
 
朱之文这回是真被惹急了。
 
记者问他,对方要是道歉,能不能接受。他的回答斩钉截铁:不接受道歉。他给我找麻烦,我也给他找麻烦。
 
证据已经整理好了,起诉是板上钉钉的事。
 
一个67岁的老人,小学文化,种了一辈子地,唱了一辈子歌。十几年前他穿着军绿色大衣站上舞台的时候,没想过有一天会因为有人眼红,连上台唱首歌的权利都要靠打官司来保。
 
法律能判造谣者的刑,可判不回那些已经黄掉的场子。判决生效了,可人家换个号、换个群,接着举报。一场举报,可能要耗掉他几个月的奔波、几十万的损失,可对举报的人来说,不过是敲几段字的事。
 
这种失衡,才是最让人心里发堵的地方。
 
他唱了一辈子歌,台下的观众还在等他开口。可台上的灯光,说灭就灭了。
 
你觉得这种靠举报毁掉别人饭碗的做法,该怎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