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母亲搬去和女婿同住,想护着被家暴的女儿,结果被女婿当着女儿的面,活活虐待了10个小时。死后,女儿还和丈夫一起,把她塞进行李箱,推下了河。
事情在韩国大邱。岳母去年9月搬进女婿赵在福的单身公寓,理由很简单:女儿总挨打,她不放心。老人想的是,自己这张脸在,女婿多少会收着点。可她算错了。
赵在福先把她登记成同住家属,领低收入补贴,又以她名义开手机号、刷小额贷款,逼她向亲戚借钱。不配合,就打。从2026年2月起,打人的理由越来越小:碗筷收慢了,碗碰碗声音大了,电视声大了,拳头就砸下来。女儿劝她走,她说:“你一个人,我怕你出事。”
3月17日晚,老人吃饭掉了几粒米。赵在福冲上去掐脖子、按倒、拳打脚踢,休息一会儿又拿吸尘器金属杆砸,打到凌晨。老人疼得手抬不起来,颤抖着用手指比了个“X”,求他别打了。妻子在屋里哭着求他叫救护车,赵在福呵斥一声:“不许动。”她长期被打、家里装了监控、对外联系被掐断,一句话就把她吓住了,任由母亲被打。
10个小时后,老人没了呼吸。法医发现,左右肋骨全断,颅骨、胸、腹、盆骨、四肢多处钝伤,肾出血。这不是失手,是几个月的虐待加连续10小时的折磨。
事后,赵在福和妻子把尸体塞进行李箱,打车到新川边推下去。之后两周,他寸步不离跟着妻子,不让她报案。3月31日,晨练的人发现行李箱漂上来,打开一看,全身紫青。
10月15日一审,赵在福判了45年。
45年,换一条护女的命。女儿全程在场,不敢动,最后还帮着抛尸——她是受害者,还是帮凶?换作是你,这判决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