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已婚男子黄某向一名女子支付费用多次进行性交易,多次相约酒店见面,并根据对方要求购置衣物等物品,前后累计转账 10 多万元。男子的妻子发现这笔大额支出后,向法院起诉,想要追回这笔夫妻共同财产。
没想到,审理人员认定,二人属于不法的性交易关系,案涉资金属于不法原因给付,不受民事法律保护,驳回妻子的追偿请求;法院同时将案件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依法处置相关违法所得。
如果单看表面,不少人肯定觉得原配这回亏大了。家里的钱被丈夫偷偷挥霍在外面,到头来不仅一分钱没追回来,法院居然还把线索移送给了警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得从两人的往来账目说起。黄某和妻子李某在2021年8月登记结婚。可从2024年8月到2025年8月这一年里,黄某通过微信零零散散给柯某转了10多万元,笔笔都有记录。
但问题就出在聊天内容上。2024年8月13日那笔6500元的转账里,黄某在微信里交代得特别露骨,直接谈妥了服务费用与具体要求。此后他还给柯某报销房费、车费,连买试纸和衣物的开销都算在内。
通常情况下,大家都以为丈夫擅自把夫妻财产送给第三者,妻子拿着流水去法庭打官司,基本都能以违背公序良俗判决撤销赠与。可大冶法院这次审理,却把民事赠与和非法交易的红线划分得极深。
柯某在法庭上压根没承认双方是处对象。她直截了当地说明,两人每次见面都是明码标价,收钱是提供劳务的对价。聊天记录也证实,黄某清楚对方借此谋利,双方属于典型的非法涉黄往来。
说白了,民事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绝不会替违法交易买单。黄某花出去的这10多万元,在法律定性上属于典型的不法原因给付,从一开始就踩在违法的泥潭里,自然得不到民事合同的司法救济。
在笔者看来,这份判决最有分量的地方,就在于斩断了用家事官司为涉黄交易兜底的空子。如果只要妻子出面就能把嫖资全额讨回,无异于纵容违法者利用民法规则转嫁违法成本,甚至滋生出恶意赖账。
民事审判驳回诉求,并不代表收钱方可以安心揣着这笔非法收入。大冶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直接将两人的违法线索正式移交公安机关,由治安管理法规依法接手,该处罚处罚,违法所得该追缴追缴。
对无辜的妻子而言,家庭财产受损确实憋屈。但在法律框架下,维权的正确途径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过错方少分财产或承担损害赔偿,企图靠民法追回非法交易款,从一开始就选错了发力方向。
信息来源:《法治日报》《以提供性服务为对价的款项不属民事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