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保姆,把自己演成了富婆!江苏南京,童某只有小学文化,在雇主家做住家保姆,从2020年起逢人就说闺女开超市、女婿搞船租,成箱的车厘子和海鲜说送就送。5年里7个熟人,有她的雇主,也有菜市场里摆摊的,一共借给她910500元。有人察觉不对报了警,民警一查,她早上了失信名单,名下没有一样能执行的东西。法院判下来,11年有期徒刑,罚金20万。网友那边撂下一句,这演技,专业演员都得服。
11年,外加罚金20万,这是法院最后给出的刑期和罚金。
按说一个保姆借了钱不还,多数时候只是民事纠纷,可这回直接按犯罪办了。
从2020年起,童某只要出门就念叨,闺女开超市,女婿搞船租,钱根本花不完。
听的人第一反应是不信,家里那么有钱还出来当保姆。
她早备好了话,说不想给再婚的闺女添负担,自己闲不住,在家待久了能憋出毛病。
这套话听着挑不出毛病,日子一长,熟人慢慢就信了。
光说不练没人真信,她开始往外送东西。
成箱的车厘子往人手里塞,海鲜说给就给,出手比真有钱的还大方。
更离谱的是,这些东西不是用她自己的钱买的。
民警后来查出来,车厘子和海鲜是拿借来的钱买的,买来就是给人看的。
东西一送出去,人心就跟着走了。童某再出门,熟人对她明显不一样。
她心里清楚,5年铺的路够了。
跟着就张口借钱,理由换着花样来,一会儿生意周转,一会儿拆迁过户。
5年时间,7个人陆陆续续把钱递过去,一共91万余元。
这7个人里有她的雇主,也有菜场里的摊主。
按说借这么多钱,怎么也得问一句拿什么还,可谁问了?
有个债主回过头撂下一句,人家那么有钱,还总往我手里塞东西,借点能有什么事。
这91万合下来一年18万出头,7个人摊,一人13万。
整整5年,这7个人没有一个起过疑。
钱借出去容易,越想越不对的还是那几个债主,最后有人报了警。
民警一介入就查出来了,她早挂在失信名单上,名下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那91万压根没有能还的可能。
童某只有小学文化,也没什么手艺,在城里能干的活不多。
雇主家条件好,她天天在别人家里进进出出,看着看着就心动了。
她一个保姆,凭什么让人信她手里有船租生意?
真正的焦点不在她演得多像,在于她开口借那91万的时候,压根就不具备偿还能力。
刑法第266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起步就是十年以上,最高能判到无期,罚金照收,严重的还要没收财产。
判下来11年,一天不少。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给的,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算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就是特别巨大,各省可在幅度内自定。
也就是说91万这个数,早过了五十万那条线。
别忘了,她买车厘子和海鲜的钱正是从这91万里出的,而诈骗数额按被害人的实际损失算,行骗的成本一分不扣。
也就是说,请客花的每一分都算进91万,照样推着她往十年以上那一档走。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也就是说,罚金20万是交给 国 家 的,被害人的91万走的是追缴退赔这条路。
问题出在,她名下没有能执行的东西,7个人人均13万,追缴退赔多半只是纸面上的数。
那91万,回头钱在哪?
11年刑期折合下来,一年换八万出头,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像占便宜。
这5年里她演的其实不是富婆,是一个肯对你好的人。
有人说判11年不轻,这买卖一点不划算。
也有人说钱一分追不回来,判再重有什么用。
还有人说失信名单是公开的,掏钱前查两分钟就能看见的事。
债主们心里那点侥幸,关键就在人家对自己好,不会坑自己。
车厘子是真的,海鲜也是真的,只有那个有钱的闺女和搞船租的女婿,从头到尾没露过面。
91万判11年刑,你觉得值不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