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某区一位女局长,因为陷入“仙人跳”引起关注,虽然这个案件打击的是“仙人跳”非法团伙,但案件背后涉及的女局长问题,却值得我们追问几句。
从案件的表述来看,虽然是“仙人跳”,但也是在既定事实的基础上,说明女局长确实与他人发生了关系,而且在事后,为了避免事情败露,先后给了不法团伙19万元。在案发之后,女局长也被免去职务。
但是,这个事情不能止于此,应该借助该案,对女局长的问题进行刨根问底。这些团伙在网上发布举报信息称,女局长挪用公款、包养未成年男孩,不管这些举报信息是否捏造,当地纪监部门都应以此为突破口,对女局长进行调查。退一步讲,即便没有其它问题,起码也严重违反了生活纪律、工作纪律。如果查实发生关系对象真的是未成年,那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事发于2025年初,距今已经超过半年的时间,但公开信息并未查询到对该女局长的相关调查和处理,目前已知的只是免职。虽然女局长在该案中是受害者身份,但她因此暴露出来的违规问题,却是另一个问题,需要各事各论,同样需要介入调查。
看到泰安市某区这位陷入“仙人跳”的女局长,不由想起前段时间曝光的湖南永州某女局长,她们的生活问题,都是因为生活作风暴露,前者被不法分子“套牢”,后者则是因为和前夫的分手费牵出,最终都是因为钱的问题毁于一旦。
虽然外部因素是案发由头,但本质上还是她们自身的不检点,湖南永州那位女局长,婚内出轨多人,生活极其不检点,而泰安这位玩的更花。
这两个案件带来的教训,值得一些人吸取,不管在什么位置上,都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检点自己的行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要为了图一时的欢愉,搭上自己前途,影响了自己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