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凌晨3点愤怒发文!
10月18号凌晨3点多,吴越在个人社交平台上,愤怒发文,点名一带货账号。
吴越这条凌晨3点发的动态,是这样说的:“一觉醒来,谁在利用AI肆意抓人替自己做恶?这位'花姐'你骗了多少人的钱?请如数奉还!太恶劣!!!”。
点开那个叫“花姐美肤日记”的账号,里面的“吴越”拎着一瓶精华液,用和她一模一样的声音说:“这个产品不是他们找我,是我找他们的……孕妇妈妈都能用”。口型对不上,但声线、语气、断句的节奏,全是从她公开活动的视频里扒下来喂给AI的。一个拿过白玉兰奖的演员,被拆成数据零件,拼成了一个卖货的提线木偶。
这条视频底下,标着一行小字:“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 标了,但没人管。标了不等于合法,标注是告知,不是授权。一个账号在视频角落写一句“这是AI生成的”,然后继续用这张脸骗人下单,这跟小偷在赃物上贴个标签说“这是偷来的”有什么区别。标注制度被拿来当免责声明用,平台和造假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我标了,你举报了,我再删,循环往复。
那个“花姐”卖的东西,账本比想象中难看。 单品标价70元,近30天卖了超过7000单,销售额50万上下。一个被AI拼出来的“吴越”,替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店铺,一个月卷走了五十万。这五十万里,有多少是冲着“吴越推荐”四个字下的单?买的人里,有多少是看着《我的前半生》或者《县委大院》里那张脸长大的观众?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温峥嵘四月份就发现自己同时出现在多个直播间,妆发不同、产品不同、说的话一模一样。她跑去质问,直接被秒拉黑,后来在采访里说了一句很荒诞的话:“我现在就很难证明我是我”。一个演员,演了半辈子戏,最后要对着镜头证明视频里那个不是自己。邓亚萍的画面也被塞进了同一条视频的末尾,跟“吴越”并排站着,像两个被拉来站台的塑料模特。
技术的门槛低到了什么程度? 半分钟普通还原度的AI换脸视频,报价75块;要求“真人感还原、面部表情和动作更自然”的,一分钟700到1000块。七十五块钱,就能让一张脸在镜头前替你说出你没说过的话。这个价格,连一张正版蓝光碟都买不到,却能买到一个人二十多年积累的公众信任。
律师把话说得很清楚,但话说清楚和管得住是两码事。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的焦圣成律师指出,这种行为侵犯了姓名权、声音权、肖像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诈骗罪。最高法2026年9月已经明确,利用AI仿冒名人带货构成欺诈的,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法条摆在那儿,但维权的人要先证明“视频里那个不是我”,再找到账号背后的人,再等平台配合,再走完诉讼流程。吴越凌晨三点发一条微博,账号当天就被永久封禁了——可这靠的是她九百万粉丝的声量,不是一个普通消费者被七十块钱的假货坑了之后能调动的资源。
吴越那句“请如数奉还”,喊话的对象其实不止“花姐”。 账号可以连夜改名,可以永久封禁,但“花姐”背后的人呢?那些提供75块钱换脸服务的商家呢?那些在商品页面上写着“吴越推荐”却从没找过吴越本人核实过的店铺呢?封一个号是止损,追到人、追到钱、追到工具链的源头,才叫追责。吴越在凌晨三点把这件事捅到台面上,不是在替自己要一个道歉,是在替所有被这张脸骗过的人问一句:钱呢?人又去哪了?
平台把“等举报”当挡箭牌的日子,该到头了。一个账号卖了7000单才被一个失眠的演员刷到,这中间的推荐算法、审核机制、商品上架流程,每一个环节都在默许一件事:只要没人喊,假脸就可以一直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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