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要还原历史,不能忙着争夺解释权
文|翁卫和
考古发现属于过去,解释却发生在今天。同一处遗址、同一批器物,可以有不同认识。真正值得警惕的,是谁先命名、谁先发表,谁就仿佛拥有了最后的裁决权。
把推测写成定论,是影响历史还原的一种做法。遗址一旦被冠以某个王朝、某种功能,后续研究便容易沿着这个名称寻找答案。符合的材料被反复强调,不符合的现象则被放到一边。时间久了,原本需要证明的判断,反倒成了不能触碰的前提。
选择性使用证据,同样会把研究引向偏处。文献、器物、地层与测年结果之间若有矛盾,就应当把矛盾摆出来。不能需要文献时便引用,不需要时便斥为传说;也不能只凭器物相似,就认定人物、族属乃至王朝归属。
还有一种影响,是用身份代替论证。不同意见尚未展开,先问提出者是什么单位、什么职称。如此一来,争论围绕的是谁有资格说话,遗址本身的问题反而被搁置了。
当然,提出新解释,也不能只靠质疑旧说。旧说要接受检验,新说同样要交代证据,说明哪些发现能够支持它,哪些发现会使它不能成立。
历史解释权应当来自证据,并随新证据而调整。考古最该争的,是哪个解释能容纳更多事实、解决更多疑问。倘若把维护结论放在追问事实之前,出土的东西再多,也可能离历史真相越来越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