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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这事,法律自有账算 江苏,一名离异女子和已有家室的董事长交往,二人在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情况下,女子怀孕生下一对龙凤胎。可孩子出生后董事长翻脸,否认亲子关系,连法院组织的亲子鉴定都拒不配合,女子起诉至法院。这案子,法院会怎么判? 袁圆今年43岁,南京人,现居南通,从事金融行业。2021年11

血缘这事,法律自有账算

江苏,一名离异女子和已有家室的董事长交往,二人在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情况下,女子怀孕生下一对龙凤胎。可孩子出生后董事长翻脸,否认亲子关系,连法院组织的亲子鉴定都拒不配合,女子起诉至法院。这案子,法院会怎么判?

袁圆今年43岁,南京人,现居南通,从事金融行业。2021年11月,她在上海一位校友的公司认识张博,张博自称工厂在南通,两人是老乡,互加微信。袁圆如实告知自己离异,相处一段时间后二人确立交往关系。后来她去张博公司,听员工说起张博有家室,她大吃一惊提出分手,张博并未同意。

张博的做法,可以概括为三个字:拖、赖、躲。孩子出生证上,父亲一栏登记的是他的名字。袁圆自行委托机构做DNA鉴定,报告结论支持他是孩子生物学父亲,但张博拒不认可。理由是:“我没有去过这家机构,也没有提供检材。”
这话乍听有理,但有一个关键点:如果他认为鉴定不实,在诉讼阶段,法院组织司法鉴定,他完全可以配合核验。但他选择拒绝。

法院裁判逻辑很清晰:按照法律推定规则,主张确认亲子关系一方拿出了必要证据,如果另一方拿不出相反证据,又拒绝配合司法鉴定,法院可以认定亲子关系成立。

袁圆提交了聊天记录,二人沟通过孩子性别、取名事宜。2023年7月,张博还要求她签署保密保证书。如果和孩子毫无关系,根本没必要要求对方签署这份保密承诺,本质是想掩盖这段关系。

庭审上,张博抗辩,称袁圆是通过试管受孕,和自己无关,拿出一份《助孕协议》作为证据。但法院审理认定:协议签署,不等于实际实施,无法证明孩子并非他亲生。

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存在亲子关系。张博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如今孩子快三岁,这份判决,为孩子落户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有个独立观点,可能不太好听:张博拒绝参与法院组织的亲子鉴定,不是事实存疑,恰恰是心里清楚结果。他明白一旦鉴定落地,抚养义务就无法逃避,所以干脆拒绝配合鉴定,寄希望于口头否认。

血缘这件事,不是当事人口头不认就能抹掉。法律这条推定规则,专门应对这种拒不配合鉴定、试图逃避责任的情形。

纸包不住火,法律会厘清责任。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法定被抚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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