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饭店带了几个菜,最后被收 300 块。
事发海口一家餐厅,20 个人来店里过生日,吃完饭和老板吵了起来。
顾客说自己有消费,也自己带了点吃的,老板要收300的加工费,太贵了。
但老板更是喊冤:我有告示提醒你们不能带菜,如果带了就要收加工费。你们 带了14个熟食,一共吃了 4 个小时,一共消费1411块, 加工费300,一共1711没错。
顾客更加生气,你只说要收加工费,但你没说要收多少,300也太多了!
店家委屈:告示贴了,人也劝了,没提前把价说好,客户就不干了。 客人也委屈:你没拦我,我以为能带,300太多了。
两边都有理,似乎又都有不妥的地方。
换你,你是老板你收吗?你是客人你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