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脸都不要了!”广东广州,一33岁男子是销冠。他跳槽进了新公司,月薪16000元

“脸都不要了!”广东广州,一33岁男子是销冠。他跳槽进了新公司,月薪16000元,试用期6个月。不料,试用期里,他竟查出胃癌晚期。医生说他只剩10个月生命。他在治疗时,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直接把他辞退了。男子劳动仲裁,仲裁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赔11万元。公司不服告到法院,只愿意给少量人道主义补助。男子崩溃了:那是我的救命钱,我只剩10个月了,劳动纠纷周期太长,我可能等不到。公司:他的产出不达标。


广州33岁的李宇在销售行业干了快十年,手里攥着一批跟了很久的客户资源,在上一家公司长期是团队里业绩最好的那个。


今年年初,他经过三轮面试跳槽到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做大客户销售,月薪涨到了16000元,试用期6个月,签的是年度160万合同额的目标责任书。


大客户销售这行,成交周期本来就长,从第一次接触到对方真正签合同,拖上三五个月是常事,半年也不稀奇。李宇入职后,新人培训考核提前过了,几项核心能力评分都是合格,唯独“开单”那一栏还是零。


但他跟进的3家客户已经在系统里有了明确进展,内部开会时也聊过大概什么时候能落单。公司没有因为这些找他谈过话,工资和绩效照常发。


五月底,李宇觉得肚子一直胀,以为是跑业务吃饭不规律落下的毛病,自己买了胃药吃,没见好。去医院做了胃镜,结果是胃癌晚期。医生告诉他,按目前的情况,剩下的时间大概只有10个月。


确诊当天他就跟直属领导说了,公司批了15天病假。病假结束,李宇回到公司想协商医疗期的事,打算一边治疗一边把手头客户的对接跟完。等来的是6月16日通过微信发来的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从确诊到被辞退,前后不到一个月。


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绩效不达标”。李宇后来才看到那份考核表,评估周期写的是2026年1月14日到7月13日,但公司6月16日就把他辞了。考核周期还没走完,试用期也还差将近一个月,评价就已经出了,分数是5.59,没到6分的转正线。


李宇说得很直接:1月到5月,所有考核都是通过的,没有因为绩效问题被约谈过,工资绩效一分没少发。所有不合格的评分、负面的结论,全发生在他确诊癌症、开始休病假之后。


公司方面在接受采访时说,在知道他生病之前就觉得他不合适了,“可能有公司操作的滞后性,但本质上来讲,他不合适是在先的”。


至于那11万的仲裁裁决,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无力负担,“我们也不是什么主打社会责任的大公司,只是民营企业”,愿意从“道德援助层面”给两到三倍工资。


这11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李宇的月薪是16000元,裁决里包含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有一笔医疗补助费。


按照旧规,患重病解除劳动关系要发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绝症还要再加不低于100%。


仲裁庭认定公司违法,是因为几件事没做到位:没有给李宇合理的整改期限,没有证据证明跟他约定过明确的录用条件,考核程序也说不上合法完备。


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按照医疗期的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是六个月。


李宇在销售行业干了近十年,入职新公司才几个月,他的医疗期应该是六个月起步。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看,他在接下来半年里本来是不该被以“不胜任”为由辞退的。公司选择在他休完15天病假就动手,卡的时间点很难用“巧合”来解释。


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李宇也起诉了。案子进了一审。李宇说,那是他的救命钱。医生的判断摆在那里,10个月,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等到判决下来的那天。“届时人在不在都是未知数。”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


这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在于某一家公司是否“黑心”。企业在试用期想筛掉不合适的人,本身没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时间线上的每一个节点都太巧了:人在的时候不考核,人倒了才开始打分;病假一结束就发解除通知,考核周期都没走完就出结论。这些动作拼在一起,很难让人相信辞退的理由真的只是“产出不达标”。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已经写得很清楚:公司违法。但违法解除的代价是11万,而走完一审、可能还有二审的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没有人能给李宇一个确定的答案。对于一个胃癌晚期的33岁年轻人来说,时间是他最缺的东西。


信源:北京时间:33岁销售确诊胃癌晚期被辞退,律师解读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