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向法官行贿的律师和干预司法的法官们,以一条利益输送的纽带,共同破坏了司法公正?
法官要公正判案,就不能收受任何当事人的贿赂,而现实当中一些判案的法官们和代理辩护的律师们却共同苟且,毁坏着司法的公正。
沈阳某区的律师李某,就职于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在她代理案件过程中向7名公检法人员行贿145万,平均每人贿款20多万。
当一名公安干警,检察官和法官收到20多万元的时候,还会公正履职吗?
然而,这只是一名律师,事实上有多少律师在做着同样的事情,用同样的方法打点公检法公职人员,从而影响司法的公正判决呢?
我们可以从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的案子中来推测一下。
张家慧共收受18名律师2000万元的贿赂,干预了60起案件的公正裁决。
窥一斑而知全豹,细思极恐,他们正在做的事让人触目惊心。
很多地方的法官都实行了员额制,待遇很高,以实现独立公正审判,以高薪养廉,但是事实证明,我们提供的高薪不足以满足个别法官的贪欲,依然大肆敛财,枉法裁判。
级别贵至省高院副院长,专业水平高至法学博士的张家慧竟然受贿4375万,干预了大量的司法案件,以至于在她落马之后全省范围内进行排查整改。
法律如天平, 称量世间正义, 维护秩序之根本。法正则世安,法偏则世危。人民的利益得失,国家的社稷安危,都需要公正的法律来维护。而作为执法者最后的裁决人,法院的法官的职业操守,原则底线,对维护社会的司法的公正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事实证明,必须强化对法官的监督,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双管齐下,多措并举,彻底斩断司法利益输送的链条 ,才能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才能树起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