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104元买的新手机,竟藏着猫腻!安徽一男子买了部OPPO手机,当晚一查,居然19天前就已激活!明明当全新未拆封卖,怎么提前"用上了"?男子怒而投诉,要求假1赔10,店家却称"拿错了",只肯退款退货。可接下来的处理,更让他窝火!
这位安徽池州的李先生,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真金白银买部新手机,还能摊上这种憋屈事。
6月18号那天,他在实体店里相中了一部OPPO手机,标价1104元,店员拍着胸脯保证是全新未拆封的正品。
李先生也没多想,付了钱、拿了机子,高高兴兴回了家。
当天晚上,他满心欢喜地拆开包装,准备把新手机倒腾倒腾。结果一查序列号,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手机,早在5月31号就已经被人激活了,算下来整整提前了19天。
啥叫激活?就是这手机早就被开过机、联过网、登过账号,说白了,这就是台别人用过的二手机。自己花的是全新的钱,买到手的却是台"旧"手机,搁谁心里能不堵得慌?
李先生当场就坐不住了。第二天他揣着手机和票据回到店里讨说法。店家的答复倒是来得快,就三个字:拿错了。说仓库发货的时候手忙脚乱,把货搞混了,愿意给他办退货退款,钱一分不少退回去。
听着挺诚恳,可李先生越想越不对味。你一句"拿错了"就完事了?这手机明明是提前激活过的旧机器,你却按全新机的价码卖给我,这明摆着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往轻了说是疏忽,往重了说,那就是消费欺诈。
退货退款,说的好听,可这买卖能这么算吗?你先把人坑了,回头一句拿错货、退了钱就了事,那这生意也太好做了。今天坑一个,明天再拿错一次,横竖不吃亏。
李先生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打了12345投诉,张口就要"假一赔十"。他想着,你都把假货旧货当新货卖了,按规矩就得十倍赔。
可接下来的处理,才是真正让他窝火的地方。
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之后,店家还是那句老话,承认拿错了货,但只肯退款退货,别的赔偿一分不掏。
更让李先生上火的是,他提出的"假一赔十",相关部门说没有法律依据,不支持。
这就奇了怪了。明明是他吃了亏、受了骗,到头来一句"没依据",他的诉求就被晾在一边了。店家犯了错,拍拍屁股退款了事;消费者维权,反倒处处碰壁。这口气,谁能顺得下去?
李先生也是个硬脾气,你不给我个说法,那我就自己讨个说法。
于是他扭头就把辖区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对方没认真履职、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月13号,记者去核实,工作人员承认被起诉一事确实存在,但坚持说李先生的诉求不合理,一赔十没依据。
目前这案子已经开庭,李先生还在等最后的结果。
说到这儿,得把这里头的门道掰扯清楚。李先生要的"假一赔十",到底成不成立?
实话实说,这个"十倍"确实站不住脚。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要是搞消费欺诈,消费者能拿到的赔偿是"退一赔三",也就是退掉货款,再赔三倍的钱,三倍不够五百块的,按五百块算。
拿这部1104元的手机来算,真要认定了欺诈,那就是退1104元,再赔3312元。而"假一赔十",那是另一套规则,搁在手机这种电子产品上,对不上号。
所以相关部门说"一赔十没依据",这话本身没毛病。
可问题的关键压根不在这十倍的数上,而在于:这部提前激活了19天的手机,到底算不算欺诈?店家嘴里的"拿错了",是真疏忽,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这层窗户纸,才是一戳就疼的地方。手机为啥会提前激活?要么是柜台摆过、当过展示机,要么是之前卖出去又被退回来的。
这些机器跟从没开过机的新机,本质上就不是一回事。
店家要是卖之前把话说清楚,标明这是样机、这是退货机,价格摆在那,消费者爱买不买,那是两厢情愿。
可要是明知这机器已经激活过,还当全新机、按全新的价往外卖,那性质就完全变了。
一句"拿错了",就能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吗?不能。是疏忽还是故意,得看证据,得看店家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发出去的货有问题。这正是法院眼下要查清的地方,也恰恰是消费者最该盯紧的地方。
李先生告市监局这事,网上吵得挺凶。有人笑他轴,为了一千来块钱的手机,闹到打官司,值不值当。可这么想的人,恰恰没看懂他争的是什么。
他争的不只是那三百五百的赔偿,是一个理儿,是"消费者花钱就不能被骗"这个最朴素的道理。今天要是人人都想着"算了算了,退了就行",那这种拿旧货充新货的歪风,只会越刮越凶。
这事也给所有买手机的人提了个醒。别光盯着包装完不完整,付款之前,让店员当面把序列号查出来,看看激活日期是不是干净的。真等到回了家才发现机器是旧的,再回头理论,那可就费劲了。
李先生这官司最后怎么判,眼下还没个准信。但有一点是明摆着的:一部提前19天就被激活的手机,绝不该被一句轻飘飘的"拿错了"打发掉。
消费者要的从来不多,就是一个字,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