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麻城这起“气枪射杀田间老人”的事,目前警方还在调查,不便急着给嫌疑人定性。但几个细节确实让人心里发沉:
老人凌晨三点戴头灯下地干活,本来只想抢在下雨前把地收拾好,第二天去城里和女儿团圆过中秋节;结果倒在自家田里,身上还有两处贯穿伤。
嫌疑人已经报警自首,自称“误把老人当猎物”。
自首在法律上可以从轻,但不是免罪牌。
气枪只要达到标准,就属于枪支;非法持有本身就可能涉嫌犯罪。
至于开枪到底算“过失致人死亡”,还是存在更重情节,关键要看:
枪从哪来、开了几枪、为什么有两处伤、离开后为何又返回、谁打的急救电话。
农村夜里打猎不是新鲜事,可一支私藏的气枪,真能毁掉两个家庭。
老人不是猎物,是一个想干完活、回家过节的父亲。
现在最该做的,是等警方把真相查清楚,也给家属一个明白交代。
大家怎么看“误当猎物”这个说法?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