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楼上楼下,两场酒席一个男人 离谱!贵州吴某峰这件事引发热议,同一天同一酒楼,他一边和一名女子举办婚宴,另一边给和前女友所生的孩子办百日宴,两场宴席上下楼层。两边都拍摄了照片,堪称现实版时间管理,很多人疑惑,他难道没想过事情迟早败露? 官方通报来了。吴某峰与孔某涵办理了结婚登记,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

楼上楼下,两场酒席一个男人
离谱!贵州吴某峰这件事引发热议,同一天同一酒楼,他一边和一名女子举办婚宴,另一边给和前女友所生的孩子办百日宴,两场宴席上下楼层。两边都拍摄了照片,堪称现实版时间管理,很多人疑惑,他难道没想过事情迟早败露?

官方通报来了。吴某峰与孔某涵办理了结婚登记,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二人没有登记结婚,这场百日宴,依法不构成重婚。

我们不妨想想:为什么不构成重婚?

律师说得很清楚。重婚罪认定的前提是已有合法婚姻。本案吴某峰先和林某同居生子,并未登记结婚,之后才和孔某涵领证。举办百日宴不等于法律上“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所以不满足重婚罪要件。

但换一种情形性质就完全不同:如果已经和他人登记结婚之后,又和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宣称夫妻,则有可能涉嫌重婚罪。

同一个行为,婚姻登记的先后顺序不同,法律定性天差地别。

我个人觉得:法律判定看的是结婚证与事实证据,但普通人更看重人情脸面。楼上办婚宴,楼下办百日宴,同一天、同个酒楼。就算法律上不算重婚,两位女性的处境何其难堪,那个百天的孩子,长大后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名不正则言不顺。你觉得这种“时间管理”,法律该不该管?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