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不爽就砸人饭碗!”湖南衡阳,男子忽然发现原价39.9的月饼卖1块,这便宜不占白不占,他二话不说下单99个。跟他一样手快的人不在少数,商家订单量瞬间冲到去年全年销量的188倍。等商家察觉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男子拒绝商家赔付,双方诉至法庭,法院判决他傻眼了!
事情的经过不复杂。公司在电商平台做云腿月饼促销,员工在后台录价格的时候出了岔子,把39.9元的单价打成了1块钱。上线之后订单像开了闸一样涌进来,后台数据一拉,销量直接冲到了这款月饼上一年度全年销量的188倍。
公司当天就察觉不对,赶紧把商品下架、关闭购买通道,然后花了三个月时间,通过客服和短信挨个联系下单的用户谈退单补偿。大约88%的用户接受了方案,公司为此累计支付了超过250万元的补偿金。
250万这个数字放在这儿,说实话我看着都替商家肉疼。你算算,39.9元的东西卖1块,每卖一个就亏将近39块,188倍的订单量如果全发货,那就是一个天文数字的窟窿。商家当然扛不住。
但衡阳这位下单99个月饼的男子不认这个理。他的逻辑是:订单生成了,合同就成立了,你商家不发货就是违约。所以他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家按1元的价格交付月饼;如果不发货,就得赔他3950元的差价损失,再加500元的欺诈赔偿,一共4450元。
看到这个数字我就想多说一句。99个月饼,一个人吃得完吗?这个量放在家庭聚餐里都绰绰有余了。
我觉得法院后来的判断说到了点子上,批量下单99个,远远超过了个人合理的消费需求,本质上是在赌商家不会为了一百来块钱的订单去打官司,赌输了就说是维权。
法院的判决没有站在他这边。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1元和39.9元差了近40倍,明显违背交易常理;商家当天就下架、主动协商退单、还全额补偿了用户,这些动作串在一起看,说明是标错了价,不是故意欺诈。法院判定这笔合同属于“重大误解”,可以撤销。
“重大误解”这四个字在这类纠纷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我翻了一些类似的案子,去年上海有个学生花5400元买了3台冻干机,商家说少标了一个零,实际是18000元一台,告到法院,买家败诉。
福建也有人花1619元买了张显卡,法院判商家退钱加赔1000块,但没支持三倍赔偿。这些案子的走向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商家确实标错了价,法律给你一个“纠错”的机会,但你得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该补偿补偿,该道歉道歉。但你要是想借着一个错误的价格薅一大笔,法院不会惯着。
话说回来,这也不是单方面的事。商家标错价固然是自己管理上的漏洞,该罚。但作为消费者,看到一个明显不对劲的价格,是闭着眼睛下单,还是停下来想一想?
我自己也干过类似的事,有一次看到一款耳机标价9块9,页面写着“限时秒杀”,我一口气买了三个。第二天店家打电话来,说价格搞错了,让我退款。我退了,心里骂了几句。但回头想想,9块9买品牌耳机,我下单的时候真的觉得这个价格合理吗?
这里其实有一个挺有意思的区分。如果商家是故意的,先把价格标得极低把人吸引过来,等你下了单再说“标错了”砍单,那这就是欺诈,法律跑不掉。
但衡阳这个案子里,商家当天的反应速度、主动协商的态度、以及三个月里掏出的250万补偿金,都在说明这不是套路,是真栽了跟头。区别在于标价那一刻,商家心里到底怎么想的。
从目前电商平台的规则来看,商家标错价格之后如果走平台报备流程,是可以申请对已支付订单进行小额补偿处理的,但补偿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换句话说,平台给了商家一条“止损”的路,但这条路的代价不低。
这场风波里最让我感慨的,不是那250万,也不是那个索赔4450元的男子,而是那88%接受了补偿方案的人。
他们看到1块钱的月饼,也下了单,但当商家诚恳地说明情况之后,他们选择了理解。剩下那12%里,有人选择打官司,有人可能还在观望。
我觉得前者的选择更符合常理,商家犯了错,愿意补偿,这件事就有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台阶。非要揪着一个错误的价格不放,最后法院判你只拿回99块钱加一点补偿,连诉讼费都不一定够。
我的观点是,网购世界里“捡漏”的心态可以理解,但判断一个价格是否合理,应该成为下单之前的基本动作。太便宜的东西,要么是惊喜,要么是陷阱,而绝大多数时候,是后者。
对商家来说,一个后台操作失误能赔进去250万,这个教训也够写进教科书了。价格上架前的审核流程,真不是走走过场的事。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往往底下连着鱼钩。法院保护的是正常消费,不是批量薅羊毛的投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