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一下,这个星火社原来是个“资深盗版”,除了改编《五百年桑田沧海》之外,还把《女儿情》改名为《说什么王权富贵》),把《一个师傅仨徒弟》改为《白龙马》,除了专挑《西游记》之外,还改编过很多其它的歌曲。
说实话,网络二创侵权的案例年年都有,早就不是新闻了。真正刺眼的是一个细节,一个把整件事的性质从“不懂法”推向“太懂法”的细节。
星火社在每一首侵权改编作品的简介栏里,都醒目地标注着一句话:“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翻唱、翻录或使用。”
你品品这个操作。
他把别人写的曲子拿过来,改了旋律、换了歌词、隐去了原作者姓名,然后一本正经地贴上版权声明,禁止别人再来翻唱他的版本。
这不是法律意识淡薄。一个真正不懂版权的人,不会想到给自己的作品加版权声明。星火社太清楚版权规则——他知道署名权受法律保护,所以刻意把原作者标注为“佚名”;他知道改编权需要授权,所以把歌名改得面目全非来规避检索;他知道版权声明的重要性,所以给自己的侵权版本加上了“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的护身符。
他唯一没做的,就是去向原作者要一个授权。
这种“知法用法、精准绕法”的操作,比单纯的抄袭恶劣得多。抄袭至少还带着一点对原作的依赖,星火社的做法则是一种更高级的掠夺:用别人的砖盖自己的楼,盖完之后还给楼办了产权证,而那块地上原本住着的人,连名字都被抹掉了。
许镜清说过一句话,他说他理解有些改编视频“承载着传播者的爱国情怀”,但“喜爱经典不等于可以不经作者许可随意改动经典”。
这话说得很客气,客气到几乎让人忽略了里面藏着的一个残酷事实:在整个“二创-传播-变现”的链条里,平台拿到了用户时长和内容供给,改编者拿到了流量和分润,唯独付出创作成本的作曲家许镜清、词作家阎肃,在整个链条里没有任何位置。
更荒诞的是,当许镜清站出来维权,评论区冒出一大堆替他“大度”的声音。有人说“改编版远超原著,后继有人”,有人说“仅仅借用几句歌词而已,没必要较真”,最普遍的一种说法是:许镜清应该感谢星火社,要不是这次改编,这些老歌根本不会被年轻人听见。
这套逻辑翻译过来就是:我偷了你的东西,但我帮你做了宣传,所以你应该感恩。按这个道理,我去你家搬走电视冰箱,然后发个朋友圈说“这家人东西真不错”,你不仅不能报警,还得请我吃饭。
古代词牌确实属于公共文化资源,谁都可以填词。但许镜清为《五百年桑田沧海》谱的曲、阎肃写的词,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现代原创作品,跟“词牌”完全是两码事。把公有领域的文化素材和私人领域的智力成果混为一谈,不是天真,是故意。
还有一种声音更有迷惑性:拿“爱国”和“情怀”来说事。星火社的改编路线确实很“聪明”—拿现成的经典老歌,重新填上家国情怀风格的词,包装成正能量作品。爱国当然没有问题,但爱国不能变成侵权的免责条款。以“公心”之名行侵权之实,透支的是公众对“致敬”这件事本身的信任。
一个84岁的老人,本可以在家安享晚年,却不得不去学发维权视频、去找律师、去面对网上那些说他“格局小”的声音。他不是为了钱——许镜清这些年版权收入一直不高,圈内都知道—他是为了一个更朴素的东西:我写的东西,你得承认是我写的。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平台在这件事里的角色也值得追问。星火社道歉之后,侵权曲目换了名字继续传播,有的叫《五百年沧海桑田》,有的叫《五百年信念不衰》,换皮不改内核,侵权事实依旧成立。
这说明平台的审核和下架机制形同虚设。“通知—删除”这套规则在短视频平台上被异化成了“通知—改个名—接着传”,权利人维权像是在打地鼠。平台不是不能管,是不想管——流量是平台的,责任是别人的,这笔账谁都会算。
说到底,星火社的事情不是孤例,它代表了一种正在蔓延的生态:经典作品被当成流量密码,二创被当成洗稿的遮羞布,许镜清三十多年前在录音棚里一个音符一个音符磨出来的东西,被人几分钟改改调子填填词就拿去变现了,连个名字都不给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