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回族人,曾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建国初期统战发挥关键作用,1952年被定行政三级,与元帅同级,后受命筹建宁夏回族自治区,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任主席,56岁被调离;1965年起历任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革委会主任,北京军区政委等,1971年被撤职,后恢复名誉,其工作时低调务实,不事张扬,88岁病逝,这位回族的高级老干部是谁呢?
1960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还不到两年,刘格平被免去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常委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等职。
两年前,他还是国务院任命的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1958年10月宁夏正式成立时,他又被第一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为人民委员会主席。一个1952年已经列入行政三级的高级干部,就这样离开了刚刚参与筹建的宁夏。
这个变化,把刘格平一生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层露了出来。
行政三级可以确定待遇和干部序列,却不能替一个干部保住具体职务。刘格平后来两次进入省级权力中心,又两次退出,真正起作用的始终是组织任命、当时的政治任务和政治环境。
他的分量原本就不只来自回族身份。
1949年,刘格平作为少数民族界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随后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他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后来参与中央民族学院筹办,又兼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新政权刚建立时,民族地区情况复杂,中央既要把政策传到地方,也要弄清不同地区的社会结构、民族关系和实际要求。
1950年成立的中央西南民族访问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派出去的。
刘格平任团长,120余名成员来自民族事务委员会、文教委员会、内务部、卫生部等二十多个单位,分赴西康、云南、贵州。
任务里除了宣传和慰问,还有调查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关系以及政策执行情况。刘格平带第一分团进入西康,在康定、甘孜等地开展访问。
几年以后,宁夏建制又把他推到另一项具体任务上。
1954年宁夏省撤销后,在西北回族聚居地区建立省一级自治区的问题逐步进入研究和协商程序。
1956年中央提出建立省级回族自治区的倡议,1957年全国人大通过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定。接下来要处理的已经不是一句原则,而是行政区划怎么划、干部从哪里来、机关怎么设、财政和计划怎样衔接、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怎样产生。
1958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刘格平任主任。
筹委会成立会议在银川举行,会上讨论1958年财政预算、国民经济计划、行政机构和干部配备,还提出撤销吴忠回族自治州、固原回族自治州和银川专署等行政调整方案,报请上级批准。
当时拟成立的自治区共有十九个县市,一百八十多万人,回族约占三分之一。
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刘格平当选人民委员会主席。此前在中央民族、统战系统承担的访问、调查、干部培养和政策执行工作,到这里变成了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的建制事务。
可到了1960年,这个位置并没有成为一道护栏。
3月到4月,北京围绕刘格平在宁夏民族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召开座谈会。9月,中央同意宁夏方面的处理报告,刘格平被撤销在宁夏的主要职务,随后离开自治区。如果他的政治生涯到这里结束,这还只是一段干部受处理的经历。
五年后,情况又变了。
1965年12月,刘格平进入山西省政府,任副省长。1967年初,山西原有党政权力结构在政治运动中迅速瓦解。1月10日,刘格平等几名省级干部公开参加当地政治行动;1月12日,他又同山西省军区有关负责人以及多个群众组织一起参与建立“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3月,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刘格平当选主任,同时担任中共山西核心小组组长。
1960年,他在宁夏失去主席职务;1967年,他又成为山西省革委会主任。
两次变化中间只隔七年,同一个人的资历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改变的是他所处的政治环境和组织安排。
这一次也没有维持太久。
1969年,山西局势仍然紧张。中央发布解决山西问题的“七二三”布告,随后调整当地领导关系,由谢振华主持省核心小组和省革委会工作。
刘格平从这一年起已经失去主持山西工作的权力。
197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重新建立,谢振华任省委第一书记兼省革委会主任,刘格平退出原来的省级领导岗位,后来又被下放劳动。
宁夏留下的那桩旧案,却又经历了另一种变化。
1970年代以后,宁夏开始复查1960年“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中受处理干部的问题。
1983年2月24日,自治区党委向中央纪委上报刘格平问题的复查报告,明确认定原定他为“地方民族主义反党集团头子”是不对的,过去加在他身上的“地方民族主义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修正主义分子”等政治定性也不能成立。
1992年3月11日,刘格平在北京病逝。
真正一次次改变他位置的,却是那些具体的任命、会议、处理决定和复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