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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诈骗犯杀人犯明珍珍被判死刑了! 明珍珍不是“普通诈骗犯”,而是缅北果敢明家

缅北诈骗犯杀人犯明珍珍被判死刑了!

明珍珍不是“普通诈骗犯”,而是缅北果敢明家犯罪集团的核心成员、卧虎山庄/承德公馆等电诈园区的头目。

她“坏”和“狠”的关键,不在于亲自开枪,而在于把人命当成本、把同胞当提款机、出事后先压案再埋尸。

这场清算,已经走到了执行环节。2025年9月29日,明珍珍等人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经过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26年1月29日,明珍珍等11名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看她的结局,不能只盯着一个“死”字。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是一个人如何把关押、虐待和杀人,都装进了赚钱的生意里。

明珍珍是明学昌的孙女。卧虎山庄由明学昌直接掌控,承德公馆、东湖山庄则由明珍珍管理。爷爷掌握家族势力,孙女经营园区,这条利益链并不抽象,落实下来就是谁提供场地、谁控制人员、谁把钱收走。

明家招来的“金主”,说白了就是诈骗团伙老板。他们进园区组织诈骗,明家提供武装庇护。有人负责骗钱,有人负责守门,枪支和围墙把这门非法生意撑了起来。

明珍珍供述过,高峰时期,她管理的6个园区,一年光租金就有2000多万元。

这笔钱为什么来得这么快?因为园区里的人被持续压榨,园区外的人不断受骗。一个人的养老钱、另一家人的积蓄,沿着诈骗链条流走,最后变成头目们的收入。

我认为,理解明珍珍的罪恶,首先要看清这种关系。明知里面在诈骗,仍然经营园区、提供保护、控制人员,就已经深深卷进犯罪。收钱的人与施暴的人,共同维持着这套运转方式。

到了2023年,明家开始感到压力。中国警方持续打击缅北电诈,中缅执法合作不断推进,多个窝点被清剿,涉诈人员陆续被移交中方。

得知园区将被检查,明家的选择是把人转移出去,躲过检查,再接回来继续干。

2023年10月19日晚,明家伙同电诈“金主”,安排持枪人员,将卧虎山庄里的人员分批押往承德公馆、东湖山庄。

原本盼着回国的人,发现自己又被送进了明家控制的地方。有人试图逃跑,武装人员开枪射击,最终造成中国籍涉诈人员4人死亡、4人受伤。这就是“10·20”案件。

这几行数字背后,是人连离开园区的自由都没有。只要还能被逼着干活,就要继续被控制;一旦想逃,便可能遭到致命暴力。

枪响之后,明珍珍做了什么?

她指派手下清除现场痕迹,并将其中3名遇害中国籍人员的尸体藏匿掩埋。

我读到这里,最难接受的就是这一点:人死了,她首先要解决的,是怎样把事情遮住。对于受害者家属,那是必须追问的生死下落;对于犯罪头目,却成了需要处理掉的麻烦。

埋掉遗体,既是在毁灭证据,也是在企图抹去受害者存在过的痕迹。明珍珍在这一步中的作用,已经把她与暴力犯罪紧紧连在一起。

但她想压下去的事情,最终被一件件查了出来。

警方找到案件亲历者、知情者,中缅联合调查人员进入果敢老街勘查现场,提取枪弹痕迹、弹头和血迹等证据。证人的讲述与现场留下的痕迹,逐步拼出了案件经过。

2023年11月,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被抓获并移交中国警方。曾经支撑他们横行的家族势力和武装力量,没能让他们逃过追究。

办案也没有停在几份口供上。检察机关审查了1110本卷宗、近1.5万份书证物证,以及超过50TB的电子数据,还提出500余条取证补证意见。

这些工作,让判决有了扎实的证据基础。愤怒可以表达对罪行的痛恨,法律追责则必须查清每个人做过什么、承担什么责任。

整个明家犯罪集团案涉及的赌诈资金超过100亿元,造成14名中国公民死亡、6人受伤。“10·20”案件的4死4伤,是其中一起严重暴力案件。

巨额资金与伤亡数字放在一起,才能看清这门“生意”的全貌:诈骗攫取钱财,拘禁和暴力维持控制,武装庇护让团伙长期作恶。

有人可能觉得,头目没有亲手实施每一次殴打、每一次射击,责任就轻一些。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不能把共同犯罪责任全推给手下。谁把犯罪组织起来,谁就要为依法认定的罪行付出代价。

还有人疑惑,犯罪发生在缅甸,为什么由中国法院审判?因为诈骗侵害了中国境内群众的财产,境外杀人等行为也严重侵害了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依法具有相应刑事管辖权。跨过国境,并不意味着能躲开法律。

在我看来,明珍珍的结局,最值得记住的意义,是那些被枪口压住、被暴力剥夺自由的人,终于有人替他们追究到底。

对普通家庭来说,也要记住这条血淋淋的利益链。陌生人许诺的境外高薪、轻松赚钱,可能把人送进无法自行离开的地方;手机里所谓稳赚的投资,又可能把一家人的积蓄送到诈骗团伙手里。

明珍珍被依法惩处,受害者失去的生命却无法重来。我们关注这起案件,既要记住犯罪头目的责任,也要记住那些被数字概括的人,以及他们身后承受伤痛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