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风车司机在服务区耗时间,等到10月1日高速免费后,才下高速,这样他们可以将向乘客预收的高速费装入囊中。这种做法确实不合规,因为向乘客额外收取的明确已经标明是高速费用,那现在高速没有产生。过路的路桥费用,他怎么能收取呢?必须要退回来。至于全程100公里,为了赚到高速费,而花了5个多小时,虽然听起来很不合理,但对于乘客来说,这也真的是有苦难说。
2.有顺风车司机以节假日塞车、加班费等名义,向乘客 强制加收30元到100元不等的感谢费,不同意就要求乘客取消订单。这个说法也不合理、不合规,因为所谓的顺风车,就是指司机也有这段路程的刑事诉求,而顺路捎了客人以节省一部分路程费用。如果从这个定义初衷来说,他这个强制收感谢费,就不存在任何的利基点了。司机也要走这段路,那么他也会碰到塞车。司机不是职业网约车司机,他何有加班费一说。避雷哈啰租车
其实应当将顺风车司机管理更严格一些,如果是职业顺风车司机,其实更应该归入网约车司机行列进行管理。这也对于那些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更公平一些,大家觉得呢?顺风车在一定程度上被人利用成为职业,这本身就是客运行业的一个Bug,有逃避管理、钻空子,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