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的尽头,不是死亡,是衰老。当犯人老得走不动、吃不了、起不来,监狱怎么办?给养老吗?
走进监狱的老残监区,最常见的不是牢头狱霸,也没有那些被写进小说的江湖故事。
每天,几个年过65的老人按点扫地、浇花、打开水,分数每月都打满,不用再忐忑值勤是否完不成。
这些老人,无需参与劳动,只要听话就行。
外面的人羡慕他们日子安稳,其实只有他们自己明白,过得比冷板凳还难受。
这不是养老,也叫不上赎罪,更像一条死路,监狱不是主动要变成托管所,而是所有路径,被现实堵得死死的。
本来老年犯是有条路能出去的,+按规定,只要年纪够、身体状况不允许劳动、离开后有生活着落,可以考虑减刑或假释。
对年老且身体条件差的罪犯,依法可优先考虑假释。这里头最大的问题,就是那句“生活确有着落”。
纸面上说得挺好,实际操作起来卡死。这期间还把累犯、杀人、强奸等判十年以上重罪的,第一时间就排除在外。
意思很直接——不少无期老年犯从一开始就别想出去。
假释成了难题,难不在法条,难在“出去要有人接”。一个三十岁因为重罪进来的,到了六十五,爹妈、配偶早已不在,有子女的,多半也不再要他。
要让家属写“愿意接收”证明,几乎没人搭理。据当年媒体报道,四川老残病犯约5000人,实际获假释者极少,一年一个监狱四五个人“放出去”都稀罕。
这么低的比例,不是老犯太坏,是大家都把他们当陌生人。
监狱只能兜底。老残监区看着像优待,其实成本得往上翻两到三倍。
普通犯一人一个月开销,老年残疾犯就要多两三倍,重病犯医疗成本极高,监狱负担沉重。监狱没医院条件,重病的还得往外转。托管,远远不是养老。
有些老犯身体真是撑不住了,能不能保外就医走走“后门”?制度说可以,但必须有家属担保。问题来了,儿女从小跟老人没交集,听说要为他担保,马上拒绝。
有儿子说得直接,没房、自己日子都难,哪有精力再管?就算警察百般沟通,儿女勉强签个字,老人出去了,还是没人管、没钱用。这不是人情冷漠,是制度没给出路。
至于有些人想养老靠养老金,实际上一进监狱,养老金什么都断了。
服刑期间,已退休人员停发养老金,未退休人员不计算服刑期间缴费年限,但之前已缴部分按规保留。
三四十岁获刑,等刑满出来,六十岁起步,社保空白,人生按暂停键,啥保障都没有。
这其实不是某个人的遭遇。近年老年罪犯只增不减,上海等大城市老年犯比例逐年上升。
北京有法院的数据,十年来老年人涉刑案只多不少。
减刑、假释、保外三道“门槛”,每一道都要有人接手、有人接收,现实却是没人要、机构不敢接、社区怕出事。
监狱成了养老院不只是无奈,更是一层层社会安全防护漏掉,最终堵死在监狱里。
类似问题,日本早早遇到了,日本社会老龄化,加上老年人生活孤独,很多年纪大的走上违法这条路。
监狱只能被动接收,慢慢就成了免费养老院。医学护理、看护需求成倍增加,国家财政比养普通人要高得多,外部也难以承接这些人。
这样的模式难以长期支撑。
说到底,无期徒刑老人的尽头根本不该是“被养老”,三十年铁门之内,早就和社会断开连结。
法律本意是惩戒和改造,但没人愿意讨论,这位老人再出去怎么活,靠什么安身。
社会矛盾就这样被塞进监狱最后一间房,人道和惩罚,不是非要二选一。
但只顾画饼不管出路,责任总是没头没尾,今天在监狱孤单的老人,可能就是我们自己绕不过的一道难题。
老龄化越重,这条死胡同堵得就越紧。谁都不想让监狱真的变成养老院,但只要社会兜底体系不完善,这一天迟早会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