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媒体确认了!
美军涉嫌抢劫杀人事件发生3天后,美军回应来了。据日本共同社消息,驻冲绳美军最高负责人沃森已经下令,自10月9日起对所有驻冲绳美军实施为期30天的外出限制,每日零时至凌晨5时禁止外出。
一道宵禁令,来得很快,快到像是提前写好了通稿。
10月3日凌晨,那霸市一家酒店里,一名39岁的日本女性被杀害,钱包和背包被抢走。监控画面显示,一个光头、双臂文身的男子独自逃离现场。次日凌晨,20岁的美国海军陆战队上等兵德文·巴拉德被冲绳县警方紧急逮捕。
人抓了,案子在走司法程序。美军那边呢?禁止凌晨出门,禁止喝酒,暂停勤务两天搞“纪律培训”。
这就完了?
先看清一个基本事实:沃森这道命令,根本就不是处罚。
30天的夜间外出限制,覆盖的是全体驻冲绳美军。巴拉德个人的命运,跟这道命令没有任何关系。他已经被日方羁押,移送那霸地方检察厅,走的是日本刑事司法程序。
那美军对他个人做了什么?什么都没做。没有军事法庭,没有行政处分,连个公开的纪律处分声明都没有。美方的公开表态只有一句:“全力配合调查”。
再看这道命令本身,所谓的“外出限制”到底限制了什么。
每日零时至凌晨5时禁止外出。换句话说,早上5点以后照常出门,30天之后一切恢复原样。基地内外48小时禁酒,也就两天。这叫处罚?充其量算个“风头期管控”。
真正的处罚是什么?修改《日美地位协定》中那套赋予美军特权的条款,或者至少让日方在嫌疑人被起诉前就能接管羁押。但这些,美方一个字的承诺都没有。
问题出在哪?出在《日美地位协定》本身就是一堵墙。
这个1960年生效的协定,核心条款之一是:如果美国军人在日本涉嫌犯罪,美方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嫌疑人如果先被美方控制,美方可以一直拘押到日方正式起诉为止。
这次巴拉德之所以被日方抓了,纯粹是因为他在基地外面作案,冲绳警方抢先控制了他。如果他在基地内被抓,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不是日方“硬气”,是运气好。
冲绳人交了六十多年的“保护费”,换来的是什么呢?
1995年,三名美军士兵性侵一名少女。2005年,空军兵强制猥亵小学生。2007年,陆军兵抢劫致伤。这些年恶性案件一桩接一桩。
2025年一年,冲绳县警方处理的涉及驻日美军及相关人员的刑事案件就超过100起。这个数字背后,是超过100个受害者,超过100个被撕裂的家庭。
今年8月,日本15个驻有美军基地的都道府县知事联合提交请愿文件,要求修改《日美地位协定》。神奈川县知事黑岩祐治说得很直白:“如果不从根本上修订协定,与美军相关的各种各样问题都无法得到解决。”
但日本中央政府做了什么?召见美国大使,提出“强烈抗议”,要求“全力配合调查”。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说白了,这件事的荒诞之处在于:一个国家的女性在自己的土地上被外国军人杀害,这个国家能做的只是“强烈抗议”,而施害方给的回应是“30天内别半夜出门”。
沃森在声明中承认,这件事损害了与当地社区的信任。损害信任的不是这一起案件,而是几十年如一日的“治外法权”。
30天宵禁结束后,太阳照常升起,基地照常运转,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已经在路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