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电信员工实名举报这事,我看完手是凉的。凉的不是三千八百万。钱在央企账上不算大数,

电信员工实名举报这事,我看完手是凉的。凉的不是三千八百万。钱在央企账上不算大数,追得回来,也消化得了。凉的是所有人的第一句话:他会不会出事。

10月6日下午,中国电信大客户事业部在官方公众号发了一则回应。通报称郑季衍原为该部门员工,自2023年起无理由旷工635天,多次劝说无效,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于2026年8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同时表态,郑季衍所提及项目已于2024年进行过内部专项核查,其言论与事实不符。核查结论是什么,具体查了哪些环节,后续如何处理,公开回应里一个字没提。

据郑季衍公开的举报材料,他指控的内容具体得吓人。一份软件合同从签约到完工13天,上报工作量三万三千多人日,相当于两千多人不吃不睡连轴干。

他进一步指出,参与投标的四家公司全是中国电信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采购预算3504.95万,中标价3504万,吻合度99.97%。这不是围标串标的嫌疑,这是把“走流程”三个字写在脸上。

举报材料还提到,7700万元自筹配套资金被指大面积造假,方式包括订立虚假合同、虚高采购、账面调账、虚假费用列支等,并称高层对此知情。

郑季衍称自2023年起走内部渠道反映问题,未获其认为充分的核查结果。据公开报道,他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2388平台提交了18项原始证据。截至目前,官方尚未公布调查结论。

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公司通报说8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郑季衍公开材料中则称6月被单方面解除。时间差了两个月,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双方各执一词。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写得很清楚,央企应当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制度赋予的权利很明确,落实的成色则要打问号。

所有人看完这新闻,第一反应是“他会不会出事”。没人追问那三千八百万去哪了,没人追问13天的合同怎么验收的。举报制度存在的意义,是让人敢说真话。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