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工作地点受伤也能算工伤?最高法 94 号案例:见义勇为视同工伤
职工并非因本职工作,而是见义勇为制止犯罪受伤,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指导案例 94 号: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给出明确答案。罗仁均是物业公司保安,值班期间听到路人遭遇抢劫的呼救,主动上前拦截劫匪,搏斗过程中摔倒受伤。综治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罗仁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物业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受伤不是发生在工作岗位、不是履行保安本职工作造成,不应当认定工伤。 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作出视同工伤的认定。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制止违法犯罪的见义勇为,和抢险救灾性质一致,属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即便伤害并非发生在工作岗位、并非直接履职所致,职工因维护公共利益受伤,应当视同工伤,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误区:工伤必须发生在工作岗位、因本职工作受伤。法律设立视同工伤制度,就是鼓励维护国家与公共利益。职工见义勇为制止不法侵害受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遭遇此类伤害,记得留存见义勇为证明材料,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也应当正视该类工伤认定,弘扬社会正气。张宇良律师是实战派资深律师,有16年工作经历。拥有法院、TOP上市企业及创业公司(年销30亿)复合背景。曾任CCTV2特约评论员。2025年,张宇良律师作为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代表发言,并获得2025年度专业奖荣誉,其专业获得行业认可,致力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成都·荷花池服装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