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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女子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友,很快两人就同居在一起,两人都属于是久旱逢甘露,

湖南岳阳,女子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友,很快两人就同居在一起,两人都属于是久旱逢甘露,夜晚生活也比较频繁,大半年后,女子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查出高危型HPV感染,后来还做了手术,也打了九价疫苗。她觉得是男友传染给她的,于是把男友告上法庭,索赔一万块。结果法院驳回了她的全部请求


一对男女经人介绍认识后很快同居,大半年后女方身体不适去检查,查出高危型 HPV 感染,之后做了相关手术,也接种了九价疫苗,医药费、疫苗费加起来一万出头。



她认为病毒是男方传染给自己的,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一万元。最后法院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很多人看到结果第一反应是想不通:俩人同居之后才查出来的病,不是他还能是谁?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同居后得病” 是一回事,“证明病是对方传染的” 是另一回事,这中间差的是完整的证据链,不是靠常理猜测就能补上的。



HPV 病毒本身有个特点:感染后可能没有任何明显症状,而且存在窗口期,从接触病毒到能通过检测发现,可能间隔几周到几个月不等。




这就导致很多时候,根本没法精准追溯感染的时间和来源。男方事后也去做了检查,没查出 HPV 感染,但这也不代表他从来没携带过病毒;



反过来,女方同居后查出感染,也不能直接认定就是男方的问题。放到生活里大家可以凭感觉猜,但到了法庭上,猜测永远当不了证据。




从法律的角度说,要让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总得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一是对方存在过错,比如明知自己有传染病还故意隐瞒;



二是你的损害确实是对方的行为直接造成的。这两点都得有实打实的证据支撑。


翻看近些年同类的同居健康纠纷案例,原告能胜诉的情况很少,大多是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故意隐瞒艾滋病、梅毒这类严重传染病,像 HPV 这种传播途径多、感染时间难确定的,很难认定清楚责任。



这件事背后,其实还藏着很多人对 HPV 的认知偏差。至今还有不少人觉得,感染 HPV 就是私生活不检点,肯定是伴侣传染的。


医学上早就说明,HPV 的传播途径不止性接触一种,接触被病毒污染的衣物、生活用品,甚至自身免疫力下降,都有可能引发感染。



还有人一看到 “高危型” 就觉得等于得了癌症,打了九价疫苗就万事大吉。这些误解不仅容易造成伴侣间的猜忌,也可能耽误自己正确的检查和治疗。




说来说去,这案子最该给我们提的醒,和谁对谁错的道德评判没关系,而是亲密关系里的健康责任问题。



很多人谈恋爱的时候,觉得主动提体检、提防护、聊健康状况,是不信任对方,是扫兴的事。


总觉得感情好就该不分你我,连健康风险也该一起承担。可真出了问题就会发现,感情归感情,责任归责任,真要把责任掰扯清楚,既伤感情,也未必能说清。最后身体遭罪的是自己,心里委屈的也是自己。



其实好的亲密关系,从来不是回避健康问题,而是主动把该考虑的事放在前面。



交往前互相了解下健康状况,该做的体检做了,该打的疫苗打了,日常做好防护,这不是见外,是对两个人都负责。




法律从来不算感情账,它只认证据,只讲规则。



我们不能指望法律为自己的想当然买单,更不能把健康的希望全寄托在对方的自觉上。亲密关系里的健康风险,永远是预防容易追责难。把心思放在事前防护上,才是对自己最负责任的做法。




参考信源
澎湃新闻:《女子同居后感染 HPV 索赔 1 万元被驳回,法院:无法证明系男方传染》
中国法院网:《同居期间感染 HPV 能否向伴侣索赔?法院这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