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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揪心了!山东一名16岁的优秀学生干部遭遇刑讯逼供,被迫承认了杀人的罪名,含冤入

太揪心了!山东一名16岁的优秀学生干部遭遇刑讯逼供,被迫承认了杀人的罪名,含冤入狱整整15年。等到终于洗清冤屈时,家庭早已支离破碎,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岁月全都在铁窗中虚度。

网友评论:迟到的正义还算正义吗?一个少年的人生就这样被毁了,谁来买单?

张志超被带走的那天是2005年2月12日凌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高一24班的班长,成绩拔尖,老师眼里的好苗子,同学眼里那个组织大家跑操的熟悉面孔。

警方找上门的原因是一桩命案,同校一名女生高某的尸体一个月前在学校废弃厕所里被发现。他被列为嫌疑人,然后被带走了。

案子进入审讯环节之后,事情开始往一个十六岁少年根本无力反抗的方向滑过去。后来的再审判决书披露了原审证据的千疮百孔,但这些东西在当时并没有拦住办案的节奏。张志超后来告诉母亲,他在审讯室里挨了打,被逼着按照对方的要求承认了强奸杀人。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没有律师在场,没有监护人在身边,他给出的有罪供述成了整个案子的核心支柱。而支撑这根支柱的所谓“证据”,在十五年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院一层层拆开来看,里面几乎是空的。

事情真正的荒诞之处在于时间线本身。原审判决认定张志超的作案时间是2005年1月10日早上6点20分到6点23分,三分钟。在这三分钟里,他要完成强奸、杀人、藏尸,然后跑下楼,穿过正在跑操的人群去买一把锁,再回到楼上把厕所门锁换掉,还得交代同学王广超不要报案。

这个时间线后来被律师当庭拆得稀碎,三分钟连跑完这些路都不够,更别提做完判决书里写的那些事。更关键的是,张志超的同班同学在再审时出面作证,当天早上他参加了升旗仪式,根本不在案发现场附近。

但这些东西,在2006年的时候没人认真去掰扯。临沂中院一审判了无期徒刑,张志超没有上诉。一个十六岁的孩子面对“无期”两个字,大概连上诉是什么意思都没完全搞明白,就被送进了监狱。

他在里面待了六年,一句话都没说。沉默到2011年,他才终于开口告诉来会见的母亲马玉萍,当年的口供是打出来的。马玉萍从那一刻起,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申诉机器。

家里条件本来就一般,她辞了工作,临沂、济南、北京来回跑,没钱住店就睡车站,饿了啃馒头。四十多岁的人,头发白得跟六十岁一样。申诉材料递了一次被驳回,再递再驳回,山东省高院2012年复查的时候还说“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临沂检察院2014年也说不符合抗诉条件。

转机出现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这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2019年12月再审开庭,检方当庭说这个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判无罪。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院宣判张志超和王广超无罪。

走出法庭的时候,他穿着囚服,外面套了件母亲带来的羽绒服。那天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感觉天好大,在里面天永远就那么一小块。这话听着轻,但一个从十五岁关到三十一岁的人说出这句话,分量不是一般人能接住的。

十五年里,他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相继去世,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上。母亲给他准备了新衣服新鞋子,但他失去的东西,没有任何一件新衣服能补回来。

说到这儿得提一句,类似的案子不止这一起。河南的赵作海案、湖北的佘祥林案,都是“亡者归来”或者“真凶出现”才翻过来的,张志超案连这种“运气”都没有,纯粹是靠律师和家属一点点把原审证据的窟窿抠出来。

佘祥林被关了十一年,赵作海也是十一年,张志超比他们还多四年。这些案子的共同点很扎眼:口供定案,物证缺失,刑讯逼供的指控被反复否认,申诉之路长得看不到头。

张志超后来拿到了三百多万的国家赔偿。这笔钱在法律上有它的算法,但搁在一个人被活活切掉的十五年面前,它就是一个数字。

他搬到了苏州跟姐姐生活,学着用智能手机,试着弹吉他,找了一份收入不高的工作。他说想安稳度日,但安稳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听着跟别人说的不太一样。

一个人被关在笼子里十五年,就算把笼门打开了,他也得花很长时间才敢确定自己真的能走出去。

张志超的案子在法律程序上已经结束了,但它留下的问题没有结束。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为什么会在没有律师、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被审讯到认罪,一个时间线明显站不住的判决为什么能一路走到底,这些问题不需要什么高深的法律知识就能想明白。

平反是好事,但平反来得太晚的时候,它更像是一张欠了十五年的账单终于被还上了,而不是什么值得庆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