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插播一条消息!
10月1日刷到湖南衡阳这起路怒事件,看得人血压飙升又后背发凉,一脚下去800块根本不够填坑,律师的话才是重点。
【权威来源:荔枝新闻】9月29日,湖南衡阳,一名孕妇骑电动车在马路中间车道慢行,后车闪灯后她未让行,后车超车离开后,孕妇追上下一个路口别车,司机情绪失控下车一脚踹翻孕妇的车。事后司机赔了800元,自称交警已介入。律师解读:殴打孕妇属法律加重情节,可能从治安处罚升级为寻衅滋事甚至故意伤害,赔偿不等于免刑责。
这事得掰扯清楚三层。第一层,孕妇错在先。马路中间慢悠悠、别车、绿灯刹停,搁谁后面都得窝火,但窝火不能动手。你生气,可以按喇叭、可以骂两句关上窗、可以事后报警交视频,唯独不能下车踹人。法律讲因果不讲报复,对方违法是她的事,你踹人是你的罪,两笔账各算各的。
第二层,赔800块就想翻篇,太天真。民事赔偿解决的是修车钱、医药费,行政拘留和刑事立案不跟你私了。一旦警方认定“情节恶劣”,寻衅滋事罪的红线就踩上了,那可不是几百块能撤的事。
第三层,也是最该记住的:路怒最大的敌人不是前车,是你自己的冲动。方向盘一握,命和自由都在你脚下。别以为忍气吞声是怂,保存记录、报警、让对方吃罚单,才是成年人最高级的赢法。一脚下去解气三秒钟,后续麻烦能陪你三年。
信息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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