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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不敢相信,大国较量竟已卑劣到如此地步!拉夫罗夫在联大点名的两件事,每一件都在

简直不敢相信,大国较量竟已卑劣到如此地步!拉夫罗夫在联大点名的两件事,每一件都在把《联合国宪章》踩在脚下
9月26日,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走上讲台,没有寒暄,没有客套。他平铺直叙地摆出了两件事。
 
第一件:今年1月3日凌晨,美军直接出兵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把总统马杜罗和他的妻子弗洛雷斯从家中强行带走,押上飞机送到美国,人现在关在纽约布鲁克林的大都会拘留中心。
 
第二件:伊朗前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及其家族成员、伊斯兰革命卫队高层领导层,在美以联合行动中遇刺身亡。
 
拉夫罗夫的原话是:要求美国“尽快释放马杜罗总统及妻子,并防止这种过激行为再次发生”,对伊朗的刺杀,他用了一个词,“不可接受”。
 
拉夫罗夫说的这两件事,单独拎出任何一件,都够联合国安理会开一次紧急会议,但两件事同时发生,安理会连一份像样的声明都没有拿出来,这不是“大国交锋”,这是“大国免检”。
 
1月3日凌晨,美军对委内瑞拉发动军事打击,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亲自发布了马杜罗在美军舰上戴手铐、双眼被蒙住的照片。
 
美方的法律包装是“执法行动”,指控马杜罗犯有“毒品恐怖主义阴谋罪、可卡因走私阴谋罪、持有机枪及破坏性装置罪”。
 
但马杜罗在纽约法庭上说了三个字:“战俘(prisoner of war)”。
 
这个词选得极其精准,如果美军是“执法”,马杜罗就是“刑事被告”,如果美军是“军事行动”,马杜罗就是“战俘”,《日内瓦公约》对他适用。
 
美国大西洋理事会自己的律师都承认:美国对委内瑞拉的行动,符合1974年联大第3314号决议对“典型侵略”的定义。
 
第3314号决议的原文是:“侵略是指一个国家动用武力侵害另一国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行为。”
 
跨境军事打击、强行抓捕他国在任元首、押回本国“审判”——这套动作,放在任何一个国际法教科书里,都是侵略的标准案例。
 
再看伊朗,这是“斩首”,不是“冲突”
2月28日上午,德黑兰市中心一处领导人办公区,哈梅内伊正在“一处安全地点”会见伊朗国防委员会秘书和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
 
美以的打击时间被专门调整到这个节点。
 
以色列战机从基地起飞,约两小时后,远程导弹击中目标区域,哈梅内伊、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国防委员会秘书、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在同一场袭击中全部身亡。
 
特朗普自己承认:美方通过“情报和高度精密的追踪系统”,加上同以色列密切合作,打死了哈梅内伊。
 
这不是“定点清除”,这是对一个主权国家领导层的“系统性切除”。
 
拉夫罗夫的评价是:美以对“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的和平核设施”的袭击,对IAEA的权威以及核不扩散体系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召开特别峰会,明确反对外部武力干涉,要求美方立即无条件释放马杜罗。
 
哥伦比亚、巴西、智利、墨西哥、乌拉圭和西班牙六国联合声明:美国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基本原则,为地区和平与安全开了‘极其危险的先例’”。
 
加纳外交部:美方行为“侵犯委内瑞拉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其企图控制委石油资源的举动“更具殖民主义色彩”。
 
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用外力强掳一位在任国家元首的行为构成了“危险先例”。
 
智利总统博里奇说了一句被广泛引用的话:“今天是委内瑞拉,明天就可能是任何一个国家。”
 
拉夫罗夫在联大讲的这两件事,本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面。
 
马杜罗被“跨境抓捕”,哈梅内伊被“定点清除”,一个主权国家的在任元首,被另一个国家用军事手段带走或杀死,这在联合国成立81年的历史上,不是没有先例,但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密集、这样公开、这样毫不掩饰。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写得很清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这条规则没有被废除,它只是被选择性执行了。
 
拉夫罗夫在联大讲台上把这些事一件一件摆出来,与其说是在“谴责美国”,不如说是在给193个国家提一个问题: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自己就是“犯规者”的时候,这套规则还剩下多少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