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违法警告是交管部门推行人性化执法措施
首次违法警告是交管部门推行的人性化执法措施,核心是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初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不记分、不罚款的警告处罚,属于正式的行政处罚记录,目的是给初犯车主一次纠错机会。
需要同时满足全部要求才能享受该政策:
1.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各地公布的「首违警告」清单范围内。
2. 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的前半年内,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
3. 此前所有历史交通违法记录都已全部处理完毕。
4. 本次违法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也未引发交通拥堵。
常见可适用的10类典型违法。
1. 不按规定停车(非严管路段)。
2. 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喇叭。
3. 遇停止信号时,车辆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4. 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普通道路超速未达20%。
5. 普通家用机动车在普通道路超速未达20%。
6. 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仅限首次超载10%以下,当场整改消除违法状态)。
7. 机动车进出高速公路匝道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8.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9. 在普通道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0. 在普通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部分地区还将未随车携带可电子核验的驾驶证/行驶证、轻微越线停车等12类轻微情形也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的例外情形。
1. 酒驾醉驾、严重超速50%以上、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逃逸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无论是否首次都直接严厉处罚。
2. 网约车、出租车、营运货车等营运性质车辆,大多不纳入首违警告适用范围。
3. 在严管路段、消防通道、高速公路违停等高危违法,直接按常规标准处罚。
4. 收到首违警告后6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违法,将直接按常规标准处罚,不再享受豁免资格。
重要注意事项。
1. 首违警告的记录不会自动消失,需要在「交管12123」APP上完成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等相关业务。
2. 不同省份对「首违」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跨省的首违警告记录不会跨区域互认。
3. 部分地区已将多次首违警告记录纳入个人信用参考维度,可能对后续相关信用业务产生影响。
青海省西宁市交管部门已经实施了首次违法警告的人性化执法措施,给西宁市交管部门点赞!
其它省份直辖市或地级市等交管是不是也推行首次违法警告的人性化执法措施?请广大网友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