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的终点,并非死亡,而是衰老。当服刑人员年迈到步履蹒跚、难以进食、卧床不起时,监狱该如何处置?会为他们养老送终吗?
这个问题听着扎心,但它真来了。
先看一组数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显示,近五年间,中国六十岁以上老年罪犯数量翻了一倍多。到2024年末,全国监狱里六十岁以上在押人员超过八万五千人,比2019年涨了三成五。照这个增速,2030年前后这个数字很可能突破十二万。
为什么涨这么猛?全社会都在变老,高墙里当然躲不过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严打时期判了重刑的那批人,现在陆续熬到了老年。当年判无期、死缓时谁也没想过要关三四十年,可人现在就是能活那么久——判的是"关到死",结果这"死"来得越来越晚了。
人老了,身体真扛不住。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尿毒症,坐轮椅的、卧床的、连翻身都得人帮的,老病残监区里一抓一大把。
湖南湘南监狱一个监区,99个老病残犯人里,坐轮椅的12个,完全不能自理的3个。
上海南汇监狱更直接,干脆成了集中关押老弱病残的专门监狱,还组织年轻服刑人员考护理证,照顾这些老人的吃喝拉撒。
那有人就说了:都老成这样了,还关着干嘛?放出来呗。
放出去?哪有那么简单。
法律上确实有"暂予监外执行"这条路。按规定,六十五岁以上犯人,吃饭、翻身、上厕所、穿衣、走路这五项基本能力里有一项需要人帮,就算"生活不能自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但关键在于——这条对无期徒刑犯人不适用。判了无期的,除非是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否则哪怕瘫在床上动不了,也得在里面待着。
为什么卡这么死?因为无期犯当初犯的事重。杀人、放火、强奸、重大经济犯罪,量刑时就是冲着"关一辈子"去的。法律不能因为人老了就说放就放,受害者家属那边怎么交代?
可硬关着的成本也实在扛不住。
美国加州的数据摆在那儿。现在加州每五个在押人员里就有一个五十五岁以上。关一个普通犯人一年大概十三万美元,可八十岁以上老年犯人的成本是年轻人的两到三倍。
2024到2025财年,加州光那九千多名高龄和重病犯人的医疗费就花了差不多两亿。加州政府已计划砸730亿美元升级设施,专门建老年护理单元、痴呆症照护区、临终关怀病房。
说句不好听的,监狱快被改成养老院了。
可就算花了这么多钱,这些老人在里面过得好吗?
真不好说。一个人二十多岁进去,关到七十多岁。父母早走了,配偶可能改嫁或离婚了,孩子跟他都不亲了。他在这世上已经没什么亲人了。湖南有个老犯人,坐了三十年牢,写了封信,写完发现根本不知道寄给谁——世上已经没有能收信的人了。
那放出去呢?更难。
这些人出来时,没身份证、没社保、没房子、没亲人。手机不会用,高铁不会坐,连扫码付款都不会。外面的世界变了几十年,他一天都没参与过。
各地现在搞"安置帮教",帮这些"三无"刑释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联系养老院、办低保、发过渡救助金。可这都是兜底,不是常态。
有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关了一辈子,出来那天司法所的人去接,他站在监狱门口发呆,不敢抬脚走。因为他不知道外面什么样。监狱反而成了他唯一熟悉的地方。
这就逼出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惩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当初判一个人无期徒刑,是为了把他关到死。可人现在活的长了,关到死要关四五十年。前面二十年他是个壮年犯人,有危险性,关着没毛病。可后面二十年,他已经老得走不动、饭都吃不了了,这时候继续关着,到底是在惩罚他,还是在养他?
你说他危险吧?研究反复证明,人过了六十岁再犯罪的概率直线下降,七十五岁以后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老到那个程度,他连自己都照顾不了,还能危害谁?
可你说放吧,受害者家属的情绪怎么安抚?社会的安全感怎么保障?法律的严肃性怎么维护?
这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是实打实的现实问题。
中国现在的做法其实已经在中间找平衡。一方面,对老病残犯人,监狱内部建专门监区,配护理人员,看病全免费。另一方面,对已减过刑、表现好的,通过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逐步放出来,地方接不住的就由民政兜底送进养老院。
但这够吗?远远不够。因为老龄化的速度比政策调整的速度快得多。八万五千只是现在的数字,十年后可能是二十万。二十万个老人,在监狱里养老,这个财政负担谁来扛?在养老院里养老,社会接受度有多少?
这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是整个社会必须正面回答的问题。我们这一代人老了有养老金、有医保、有养老院可选。可那些犯了罪的人,他们老了怎么办?
你说他们活该?他们确实犯了罪,该受罚。可罚到什么程度算够?罚到死?还是罚到走不动了就算完?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它一定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每个人面前,躲不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