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台湾之前,三条铁律必须先向全世界宣告:其一,台湾当局所欠的外国军火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律不认;其二,任何驻台外国武装人员,统统按入侵者对待,必遭迎头痛击;其三,台湾地区的海外资产与企业,皆属中国资产,任何国家都无权没收、处置。
先说第一条,不认军火债。这些年民进党当局不断加大对外军购规模,仅2025年底美国就批准了超11亿美元的对台军售项目,涵盖多款进攻性武器装备。
不少军购款项并非来自年度预算结余,而是通过举债筹措,相当于把台湾民众的未来收入提前透支,换成一批又一批远高于市场价的武器装备。岛内舆论早有批评,认为当局是在拿子孙的钱换政治筹码,最终只会把台湾拖入更深的经济困境。
从国际法层面看,“恶债不予继承”是公认的国家债务继承原则。历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对清政府时期用于镇压革命、损害民族利益的湖广铁路债券等恶债明确不予承认,这一立场也得到了国际法实践的普遍支持。
所谓恶债,核心是违背人民根本利益、用于不正当目的的债务。台湾当局举债购买的军火,本质上服务于“台独”分裂图谋,用于对抗国家统一,这笔债务从产生之初就不具备正当性,既没有得到全中国人民的授权,也不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自然不在继承范围之内。
在我看来,这条规矩的核心不只是一笔钱的问题,更是从根源上斩断外部势力靠军售牟利、同时给统一后中国制造财政包袱的算计。美国长期把对台军售当成一本万利的生意,用淘汰装备卖出溢价,既赚走台湾的钱,又给两岸统一制造障碍。
如果统一后由中国政府承担这些债务,等于变相奖励了这种干涉内政的行为,这在法理和情理上都站不住脚。谁卖出的武器找谁要钱,谁签下的债务谁去承担,这本就是最朴素的公平逻辑。
如果说不认军火债是划清经济上的红线,那第二条关于外国武装人员的规定,就是划清军事上的底线。
近年来美国不断以“协训”“安保”的名义向台湾派遣现役军事人员,从早期的零星安保人员到后来的作战训练顾问,人数和活动范围都在悄悄扩大。美方总想用“非官方”“民间性质”的说法模糊其军事存在的本质,试图在一个中国原则的框架下打擦边球。但从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出发,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外国武装人员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进入台湾地区,本质上就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这和入侵别国领土没有任何区别。
中国国防部早已多次就美军在台活动表明严正立场,解放军也持续通过战备演训提升应对能力。我始终认为,在主权问题上没有模糊空间,不存在“少量武装人员不算入侵”的说法。
统一进程一旦启动,所有驻台的外国武装人员都将被视为入侵者,中国军队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清除,这是国家自卫权的正当行使,完全符合国际法基本准则。那些试图用“军事顾问”“技术人员”身份掩盖真实目的的人,到时候不会有任何豁免空间,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来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筹码。
第三条规矩,针对的是台湾地区的海外资产与企业,这同样是基于主权的必然结论。
目前台湾地区在海外拥有数量可观的资产,包括外汇储备、驻外机构资产、台资企业的海外投资等等。按照国际法上的政府继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其所有国家财产无论位于境内还是境外,所有权都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此前尼加拉瓜等国将台湾当局原驻外机构资产移交中方,就是对这一原则的践行,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有一种观点认为,部分国家可能会在两岸统一时冻结台湾海外资产,以此作为施压手段。但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既违反国际法,也注定得不偿失。台湾的海外资产本质上是中国的国家财产,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擅自没收、处置。
如果有国家执意这么做,就等同于公然掠夺中国财产,中国必然会采取对等反制措施,其在华的相关资产也将面临同等处置。更重要的是,这些资产中有不少和台湾民生、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冻结资产最终损害的还是台湾民众的利益,任何负责任的国家都不该走这步险棋。
这三条铁规矩,不是临时提出的策略,而是基于一个中国原则和国际法准则的必然要求,是在统一之前向全世界做出的明确告知。其意义不仅在于划定红线,更在于稳定预期——告诉所有外部势力,不要试图在统一过程中趁火打劫,也不要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
中国实现完全统一是历史大势,不会因为任何外部干涉而改变。提前昭告这些规则,既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必要举措,也是为了尽可能降低统一过程中的震荡,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世界各国只要恪守一个中国原则,不触碰这些红线,自身的正当利益就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执意越线,那就要做好承担相应后果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