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官威!”河南固始,53岁患癌女子,在自家菜园子里焚烧1平米的杂草,没想到,3名执法人员从天而降,对其罚款500元。女子很委屈:自己烧的是杂草又不是秸秆,凭什么罚我?执法人员坚持按规矩办,女子的小叔子看不下眼去了,要求执法人员出具处罚决定书。执法队长说:想要啥手续?我们就给你出啥手续!
后来舆论起来了,官方通报说“未作出罚款决定”,执法队长改口说“没有说罚500元,是取笔录训诫”,文书没出,罚款没收,但上门要钱的架势是真的,如果没有家属追问,没有手机镜头,这500元会去哪,谁也说不清。
问题的根子不在“烧杂草该不该罚”,而在“怎么罚”。程序不是摆着好看的花架子,它是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的一道隔离墙,一个农妇面对三个穿制服的人,她唯一能指望的就是那张盖了公章的处罚决定书。
这张纸上有违法事实、有法律依据、有救济渠道,她拿着它可以去复议、去申诉,如果连这张纸都可以“要什么出什么”,那她手里什么都没有,执法变成了现场讨价还价,权力就彻底没了边。
这种“先办事、后补票”的执法方式,说白了就是把程序当成了累赘,在基层执法的实际运转中,程序常常被看作“走个过场”,结果对了就行,过程不重要,烧了杂草,该罚,那就罚。
至于文书什么时候出、当事人有没有申辩权、执法有没有全程记录,这些在“把事办了”的逻辑面前显得多余。
可恰恰是这些“多余”的东西,划定了公权力和普通人之间的边界,没有这道边界,穿制服的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普通人除了配合没有任何余地。
换个角度看,程序缺位这件事,不光咱们这儿有,今年6月法国卡尔卡松,一名无家可归者在街头被警察拽倒,后脑勺磕在水泥地上,13天后死亡,检察官调查发现,警察动手前没有进行任何质询,受害人也没有任何申诉机会,暴力直接替代了程序。
比利时9月也出过类似的事,警察掌掴已经被铐住的女子,直到视频上网才有人管,这些事离得远,但道理是通的,执法者一旦觉得程序可以省,权力就没了约束,区别只在于,有的地方省掉的是文书,有的地方省掉的是质询和告知,形式不同,本质一样。
固始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那句“要什么手续出什么手续”说得太自然了,自然到像是背过的台词,随时可以拿出来应付,这说明在有些基层执法者的观念里,程序是弹性的,是可以根据对方懂不懂事来调整的。
你老实交钱,这事就过去了,你非要文书,那我就现给你写一张,执法本来是个严肃的事,有固定的流程、固定的格式、固定的救济渠道,但在这种“现点现做”的操作下,严肃性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权力和人情之间的来回拉扯。
程序看起来是约束执法者的,其实也是保护执法者的,一张规范的处罚决定书,既告诉当事人你犯了什么错,也告诉执法者你只能在什么范围内行使权力,如果执法者主动把这道约束扔了,那下一次面对类似情况,他就没有标准可以参照,全凭个人判断。
今天烧杂草罚500,明天烧树叶罚多少?今天上门要钱不给文书,明天遇到较真的人怎么办?没有程序兜底,每一次执法都是即兴发挥,出问题是早晚的事。
一平米杂草烧出来的烟,几秒钟就散了,但“要什么手续出什么手续”这句话烧出来的问题,不该这么轻易翻篇,程序这件事,看起来是纸面上的东西,实际上决定了普通人面对公权力时有没有底气。
一张该出的文书不出,一句该讲清楚的话不讲,攒到一起,消耗的是整个执法体系的信誉,信誉这东西,攒起来慢,塌起来快。
信源:
法治网 --《警方暴力执法疑致人死亡,法国展开调查》2026.9.17
新湖南 --《河南固始一男子称自家菜地焚烧 1 平方米杂草被罚 500 元,要求出具处罚文书遭拒;家属:通知过不让烧秸秆,但没被警告、罚款过;当地:正核实》2026.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