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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建四层楼,一楼临街铺面三个,二三四层住宅,甲乙丙各一层。房屋旁有步梯

甲乙丙三人共建四层楼,一楼临街铺面三个,二三四层住宅,甲乙丙各一层。房屋旁有步梯从一层到四层楼,甲乙丙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包括哪些?共有部分包括哪些?如果楼顶漏雨要维修,责任是谁?

根据以上描述的情况,这栋四层楼房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甲乙丙三人各自独立拥有某一楼层的所有权,同时对楼梯、屋顶等公共部位享有共有权。

专有部分

甲、乙、丙各自独立支配的一层商铺、二层住宅、三层住宅、四层住宅。具体条件包括构造和使用上的独立性,能够登记为特定业主所有。

共有部分

步梯、屋顶、承重结构、外墙等。根据司法解释,楼梯属于公共通行部分,屋顶属于基本结构部分,均依法认定为共有部分。

楼顶漏雨的维修责任

由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

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维修义务依法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以是否使用或是否住在顶层而改变。具体而言:

· 无物业情形:甲乙丙作为共同管理人,负有共同出资维修的义务,通常按各自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摊费用。
· 关键提醒:如果明知漏水却拖延不修,导致楼下损失扩大,拖延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建筑物所有权区分 建筑物所有权区分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