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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责任?河南汝州,70多岁老汉和老伴吃完饭,两口子手牵手出去遛弯。经过人行

谁来承担责任?河南汝州,70多岁老汉和老伴吃完饭,两口子手牵手出去遛弯。经过人行天桥时,飞过来一群马蜂,专挑老汉下手,一下子将其围住了。老伴一边脱下衣服拍打,一边打电话求救。事后老汉被送到医院抢救。经检查,老汉浑身上下200多处伤口,各个器官功能指标都很差,已基本衰竭,治疗困难,只能待在ICU通过呼吸机维持生命。老人的家属找来记者求助,可无论是街道办还是园林部门,都没有给出回复。

事发当天是9月11日上午九点多,老两口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谁也没想到这趟平常的遛弯会变成一家人的噩梦。

后来家属才知道,当时那群马蜂并没有只盯着老汉一个人,老伴在扑打和呼救的过程中也被蜇伤了,只是她当时一心想着救老伴,硬撑着打完求救电话,直到救护车赶到才倒下。送到医院后,老两口双双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一个昏迷不醒靠呼吸机维持,一个病情同样危急,至今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他们的女儿高女士赶到医院时,几乎认不出自己的父亲。两百多处蜇伤密密麻麻分布在老人身上,蜇人的不是普通马蜂,而是毒性极强的虎头蜂。蜂毒已经扩散到全身,心脏、肝脏、肾脏多个器官严重受损,医院直接下达了病危通知。

医生说,一次性被蜇这么多下,毒素在血液里快速堆积,救治的难度非常大,老人能撑多久谁也不敢打包票。每天上万的治疗费用压在这个家庭身上,更让家属难以接受的是,父亲好好走在公共天桥上,凭空遭此横祸,却找不到一个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的部门。

事发后,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把桥底下那个马蜂窝摘除了,辖区派出所也出警介入了调查。这些措施都是事后补救,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两位老人等不起。

家属一遍遍跑街道办,得到的答复永远是已知晓、会向上汇报,再问具体什么时候能有结果,对方就不再多说。园林部门和城管部门的电话打过去,要么没人接,要么说不归自己管。一座供市民通行的天桥,底下藏着这么大一个马蜂窝,日常巡查的人去哪了,维护管理的责任又落在谁头上,没有一个部门愿意给出明确说法。

直到9月13日,街道办才对外回应,说涉事的景观桥已经挂上了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行。这个回应来得太晚了,两位老人已经躺在病床上,警示牌拦不住已经发生的伤害。更耐人寻味的是,有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这座桥的管护单位其实涉及水利和住建两个部门,日常维护的边界本来就模糊,出了事之后更是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想接这个烫手山芋。

法律界人士对此有明确的说法。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洗耳河两岸的绿地和人行天桥属于市政公共设施,通常由市政园林或城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

具体哪个部门负责这座桥的管护,哪个部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主体身份。判断责任的关键,在于管理者对桥下马蜂窝这个危险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如果这个蜂窝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甚至有市民此前反映过,相关部门却既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安排摘除,任由隐患留在人来人往的天桥底下,那就属于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反过来讲,如果蜂窝是刚筑起来的,管理者确实没有预见的可能,那责任认定就另当别论。可现在的问题在于,连谁是这座桥的管理者都扯不清楚,又怎么去判断他们知不知道这个蜂窝的存在。

这件事最让人心寒的地方,不是马蜂蜇人本身,而是出事之后各部门的态度。一个七旬老人在公共设施上受了重伤,家属求助无门,记者采访碰壁,非要等到舆论发酵了,才有人慢悠悠地出来挂个警示牌。

公共安全不是事后补牌子,而是事前排查隐患。夏秋季节本来就是马蜂活动的高峰期,城市里的天桥、绿化带、公园角落都是容易筑巢的地方,管理部门如果能在日常巡查中多留心一眼,发现蜂窝及时联系消防摘除,这样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两位老人还在重症监护室里躺着,后续的治疗和康复之路还很长。家属想要的不过是一个明确的说法,一个有人愿意承担责任的态度。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不能靠老百姓用生命去试错。每一个部门都觉得不归我管的时候,老百姓的安全就成了没人管的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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