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不量力的后果!河南驻马店,45岁女子带儿子去赶集返回途中,她骑着电动车被路上一横着的绳子锁脖倒地,相隔10分钟儿子随后赶来,看此情景感觉拨打120,可女子拉到医院做心电图时人就没了。家属悲痛万分,家中3个还在上学的孩子,一下子没了母亲!家属报警,刑警调查,一商砼司机路过此路,看路面坑洼不好走,车上刚好还剩下一点混凝土,就想着做件好事,将路补修了下,路面未干随后拉了一绳子,万没想到发生事故。商砼司机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网友:不是心善就遮盖一切的,就害怕蠢人灵机一动!
45岁吴霞是个简朴又能干的农村妇女,她有3个上学的孩子,上面两个大的在上民办大学,小的在上高中。
她和丈夫是家里的主劳力,为了供孩子上学和生活,她干完家里的活,就去外面打工,每个月也能有4000多的收入,能减轻不少家里生活开销。
8月10号,她带着放假的小儿子去赶集,娘俩各骑一个电动车,赶完集一前一后骑车往家走。
可谁也没料到,就是这段回家的路,成了吴霞最后的一段行程。
吴霞骑到一段下坡路段时,突然被一根横在路上的绳子勒到脖子,直接连人带车摔倒。
跟在后面的儿子相差10分钟赶到,看见妈妈倒在地上,赶紧拨打120急救。
但伤情太重,吴霞送到医院在做心电图时人就因窒息身亡了。
顶梁柱倒了,家的天也就塌了!全家人悲痛万分,3个孩子还在上学,一下子妈妈没了,他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家属提供的现场视频可以看到,路面上新铺了还没干透的水泥,道路中间横着一条绳子,电动车就倒在水泥和绳索中间。
家属介绍,这根绳子离地一米多高,差不多到成年人胸口位置,现场没反光标识,也没正规的施工警戒围挡,大老远很难一眼看见横拉的绳索。
家属悲愤报了警,当地刑警大队接手调查。
一开始相关部门核实,交通部门近期并没在这个路段安排修路工程,这段新的水泥路面并不是官方的修路项目。
随着侦查深入,真相慢慢浮出水面:这并不是正规施工,而是一名叫谢某的商砼车司机路过这里。
他看见路上坑洼不好走,车上刚好还剩下一点混凝土,就想着做件好事,就地把坑洼填上修补。
水泥铺完之后还没凝固,为了防止车子碾上去把新路面压坏,谢某就找了一根绳子横向拦在道路上,打算提醒过往车辆避让。
他简单拉了一根绳子,没设置警示标牌,也没安排人在一旁值守。
万万没想到,会有骑车村民经过,直接撞到绳索上。
一场出于好心的举动,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案件进一步办理后,当地检察院已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谢某执行逮捕。
很多网友看完之后都感慨,自古修桥补路就是积德行善的一种行为!最后却闯下大祸!
不少人表示,做好事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凭着自己的想法随意在路上设置障碍物。
也有人讨论,乡村道路的安全维护还有短板,乡间小路视线差,简单拉一根绳子拦路,本身就隐藏巨大风险。
《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谢某自行在公共道路修补路面之后,在通行道路中间横向拉设一米多高的绳索,仅仅依靠一根绳子拦路,没有设置反光警示牌,也没人员现场值守。
作为成年人,他理应预见到乡间道路会有电动车、行人经过,横拉绳索很容易绊倒、勒伤过往路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绳索直接将骑车经过的吴霞勒颈窒息身亡,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因此检察机关以此罪将其逮捕。
公共道路属于公共通行空间,个人不能私自设置障碍物阻断通行、制造危险。
哪怕初衷是修补坑洼、保护新铺水泥,只要危险行为引发严重伤亡,依然要承担刑事层面的责任。
个人没经过审批,擅自改造路面、私设路障,本身就自带巨大风险。
善意值得肯定,但做事更要守住安全底线,不然一不小心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即便初衷是好心,依旧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物为化名)
信源:澎湃新闻 202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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