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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宣泄”就可以用肚子顶女性?——质问白云站铁路公安处:你们利用女性身体吃亏这一点来双标执法,把男人的侵犯说成情绪宣泄,把受害者的维权说成有责任,这是什么炸裂三观?》 广大女同胞们,注意了! 广州白云站,黑车拉客司机,经常故意贴身靠近、性骚扰、猥亵、辱骂女性旅客。 这个老肥猪 ​

《“情绪宣泄”就可以用肚子顶女性?——质问白云站铁路公安处:你们利用女性身体吃亏这一点来双标执法,把男人的侵犯说成情绪宣泄,把受害者的维权说成有责任,这是什么炸裂三观?》

广大女同胞们,注意了!

广州白云站,黑车拉客司机,经常故意贴身靠近、性骚扰、猥亵、辱骂女性旅客。

这个老肥猪,前几天刚因为打人被拘留过。按法律规定,六个月内再犯,应该从重处罚。而且白云站说这些拉客的都统归白云站派出所管辖,但白云站派出所故意包庇纵容,和稀泥!不按法律严格执行从重处罚,两个做笔录都不会做,换了好几波人,事后连回执都不想给。当天就悄悄把人放走了,受害者都不知道,事后打电话询问一问三不知,还一直挂电话。还私自打电话骚扰我父母,并且为了阻止我反映问题还上门威胁恐吓我,还说我找他们所长反映问题是错误的方法。投诉举报还要让我按照他们的安排来。他们所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处理投诉和反映是他的责任和义务!怎么就成错误的方法了?意思是你们所长无所谓呗,就是你们所长让你们来恐吓威胁我的呗!

事后投诉、举报到各个部门,都用官话敷衍推脱;事后复议,本来以为维持原样,和稀泥就算了,没想到还反过来帮着违法分子狡辩、侮辱受害者、倒打一耙,污蔑、洗白、泼脏水,写辩护词,把责任怪到受害者身上,把受害者拉下水,抹黑污蔑受害者。那个老男人违法分子,反而成了他们用各种词汇轻描淡写、重点保护、处处找借口找理由粉饰减责的“太子”了。也不知道写这些话的人是什么心态,什么思想,什么三观能写出这种话!可能跟违法分子的思想是同类吧,认为男人可以随意用肚子顶人女人,那我也情绪宣泄,打你一巴掌可以吧?不能双标执法吧?把男人用肚子顶女生说成是情绪宣泄。把耍流氓说的这么清新脱俗也是第一次见!把女性合法维权说成有一定责任,这双标玩儿的真溜!

而且还说没有碰到隐私部位就不算性骚扰猥亵,那要不是我侧过身他早就碰到我胸部和肚子了!已经警告不要往我身上靠,后续还继续靠近已经碰到我的手臂身体,这就是故意行为,执法人员这是在为流氓行为找借口!对女性的人格侮辱和侵犯边行为界开便利之门。什么样的人能写出这种三观尽毁,丧尽天良,颠倒黑白的话?!意思是男女吵架,男的就可以随意用肚子顶女性?这是对女性的人格的一种侮辱和身体边界的侵犯!还好意思说成情绪宣泄?男女有别你不知道吗?你父母没教你吗?

违背女性意愿故意靠近女性身体就已经对女性造成一种侵犯边界和人格侮辱了!还说成情绪宣泄!什么样的三观和思想能想出这种话?!把流氓行为说的这么清新脱俗也是第一次见!那意思是以后男的骚扰女的男女吵架男的可以随意用肚子顶女性?顶完就可以说是情绪宣泄?那我们以后也情绪宣泄,我们也以后随意顶人踢人可以吧!那我也说我情绪宣泄!不能双标执法吧?利用女性吃亏的方面来给流氓男犯双标执法这是在给流氓犯故意靠近女性的男的提供便利,能想出来这种话的人大家也可看出他是什么心态什么思想,可能内心比较认同违法分子违背女性意愿还刻意用肚子多次顶到受害者的这些举动吧,要不然也想不出这种话和这些词汇来美化流氓行为对女性侮辱的行为。

你们到底是助纣为虐,还是替人伸张正义的?

违法分子老男人,反倒成了你们用各种词汇轻描淡写、处处找借口粉饰的“重点保护太子”了——故意用肚子顶我,说成“情绪宣泄”;故意往我身上贴,说成“站位靠近”;我警告他不要往我身上靠,他说“我就要往你身上靠,槽你妈,你今天别走了,老子纠缠你”,说成“争吵中的站位靠近所致”;抬手要打,叫“没造成实际伤害”;

你们民警私自录个视频走形式,本人根本没同意用这种方式、也没让我看过,反过来说我“拒绝接受”。道歉是要当面道歉!你们让他录个视频是什么意义?敷衍谁呢?再说这种方式经过我这个受害者的同意了吗?!有没有询问过我同不同意这种方式就私自让他录个视频走形式!

这位三观清奇的承办人你不是说我受害者有一定的责任吗?我就请问我有什么责任?他自己跟别人吵起来!关我什么事啊?我是他爹还是他妈啊?我一个受害者还成我的责任了?我被他辱骂骚扰贴身靠近就得憋着?不能说话?不能被别人看见?看见了他跟路人吵起来就是我的责任?你家违法分子是太子啊?情绪宣泄就可以用肚子顶人?那我也情绪宣泄!那我天天打你巴掌可以吧?合着男女吵架男人就可以随意用肚子顶女人?顶完人就可以说是情绪宣泄来免责?作为一个执法人员能把耍流氓行为说的这么清新脱俗也是第一次见!开眼了!他多大了还情绪宣泄?又不是四五岁小孩儿!什么样的三观和人品能想出这种颠覆三观的话,我很怀疑这个承办人三观,思想是不是跟违法者是同类思想所以能想出这种轻描淡写美化责任的话!

违法分子自己出去跟旁观者、路人吵起来,关我受害人什么事儿?反倒把受害者拉下水,泼脏水,怪成受害者矛盾激化,说成受害者的责任了!合着你们这违法分子是太子啊?我们受害者被他骚扰、故意贴身靠近,不能说话必须憋着?忍气吞声?不能被别人看见?被别人看见了,他跟别人吵起来,就是我受害者的责任?

请问你们办案的依据是什么?请你们公开解释——什么三观、什么标准,能把违法者故意用肚子顶女性的恶心行为轻描淡写美化成情绪宣泄!他是你们宝贝呀?他自己跟路人旁观者吵起来,也要把一半责任推给受害者?!你不是说我有一定责任吗?我就问你我有什么责任?他跟别人吵起来,关我什么事?我是他爹还是他妈?合着我一个被他辱骂骚扰故意贴身靠近的受害者还得给他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第一,拿“没有碰到隐私部位”来否定骚扰;违背我明确的警告、故意反复贴身逼近,本身就已经侵犯人身边界,不是只有碰到隐私部位才算侵扰。

第二,把刻意用肚子顶人的动作,淡化成“近距离争吵、站位靠近”;我当时已经明确警告过他:不要往我身上靠,他直接回我“我就要往你身上靠,槽你妈你今天别走了,老子就缠着你”,这是主动蓄意行为,哪里是无意靠近了?再说了争吵就争吵,离我那么近干嘛?你们自己都说他向我逼近、用肚子顶我!我已经明确警告过了,还靠近,这摆明了是故意!还替他各种找借口洗白狡辩,这是什么三观?难道和违法分子是同类?

一边在刻意给违法分子处处洗白减责,一边对着受害者的正常维权百般苛责。希望你们的子女以后也遇到这种事儿,你们自己试试看,看你们还能不能这么和稀泥、这么倒打一耙!你们迟早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违法分子自己情绪失控,转头跟别人吵起来,结果这账反倒算到受害者身上?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他爹还是他妈?合着违法的是“太子”?被欺负的人就该憋着,忍气吞声、不能说话?不能让别人看见?他自己跟旁观者吵起来,也成受害者的责任了?倒反天罡!请问你们这到底是什么办案标准?

明明是公共场所,我出来理论是我的权利,外面是公共场所我怎么就不能出去了?他自己跟路人吵起来,关我什么事儿?我是他爹还是他妈啊?这也要怪我受害者有一定责任?有什么责任?怎么滴?你们这违法分子是太子啊?我们受害者不能说话了?被他骚扰、故意贴身靠近,我们还不能说话了?

女同胞们,去广州白云站,要小心了!

不然报警也是和稀泥,复议后反而被抹黑泼脏水,把受害人拉下水,给违法分子减责。违法分子自己跟路人、旁观者吵起来,还要怪到受害者身上,倒反天罡啊!性骚扰的违法分子,反成重点保护、处处找借口粉饰的“太子”了。

咱也不知道处理这个案子的人是什么三观、什么思想、什么人品——要不然怎么能想出这种话,还把违法分子自己跟别人吵架,怪到受害者头上?我受害者是他爹还是他妈?他自己跟别人吵起来,关我什么事儿啊?我一个受害者还得给他承担责任?

正常人看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这是骚扰"。

这个承办人第一反应是帮违法者找理由、找借口、找一个体面的词。只有内心深处认同这种行为的人,才写得出这种淡化粉饰词汇。

只要觉得"男女吵架就可以随意用肚子顶女人,那我也情绪宣泄,那我打他一巴掌可以吧?什么样的人会把违背意愿靠近女性身体的流氓侵犯边界行为粉饰这么清新脱俗。其内心世界可见一斑。

这位承办人能精准共情违法者,能把侵犯女性身体边界的恶行合理化,能把受害者维权定性为"有责任"——这不是文笔问题,是三观问题、内心底色问题。

这不是在办案,是在用公职文字,替他思想上的同类遮羞。

全部证据、文书里的事实疑点,我都完整留存。所有违法事实、执法漏洞、文书疑点,全部完整留存,证据确凿!

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摆在眼前,你们这些荒唐的洗白美化淡化说辞,滑稽可笑!

本人将追究这些颠倒黑白、和稀泥、故意倒打一耙、不作为、违规包庇、枉法处理的相关人员,本人都会一一追究责任!

也感谢能想出这种话的承办人,让大家见识到你颠覆的三观,人品,素质和思想水平。

广州白云站 用正义筑牢女性安全感女性安全正义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