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那个三岁女童被牛头梗撕咬头面部的画面,光看文字描述就让人心里发紧。更让人堵得慌的是,这只狗是当地明令禁养的烈性犬,主人不仅养了,还没管住。狗主人现在已经被刑拘,刑事责任跑不掉,但今天我想聊的是更扎心的问题:赔钱能赔出个没疤的脸吗?
法律上这事其实很清晰。禁养烈性犬伤人适用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主人没有任何免责空间。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这些都是明面上的账,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五万一年,如果女童面部疤痕达到伤残等级,光残疾赔偿金一项十级就是将近十万,等级越高翻得越狠。家长请假陪护的误工费、来回医院的交通费,杂七杂八加起来,轻症伤者几千到两万,女童这边奔着几十万去不是吓唬人。
但我真正想说的是那笔“看不见的账”。三岁孩子脸被狗撕开,就算手术缝得再好,疤痕体质留个印记,她往后上幼儿园被小朋友问“你脸上是什么”,那种心理冲击家长替不了。精神抚慰金在很多法院判例里十级伤残也就几千到万把块,够干什么的?我甚至觉得,狗主人被刑拘是好事,刑事责任能给这种人一点真正的教训,光靠钱赔,赔不出一个孩子没有阴影的童年。
说到底,禁养犬名单摆在那,绳子牵在手里,出事就是一瞬间。你觉得对这种违规养烈性犬的主人,光赔钱加刑拘够不够?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