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浙江绍兴,一女子到健身房健身,期间因为要游泳和瑜伽,所以穿的衣服比较清凉,可是谁

浙江绍兴,一女子到健身房健身,期间因为要游泳和瑜伽,所以穿的衣服比较清凉,可是谁知照片却被店长给发在了朋友圈,女子看到后要求对方删除,结果对方却直接屏蔽了自己,无奈女子只能报警求助,随后该店长也表示,要求女子公开道歉,理由是女子也公开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据悉,谢女士在某连锁健身房办理了一年的会员卡,平时的时候会去练练瑜伽或者游个泳。

前不久,因为该门店闭店,谢女士和健身房引发过部分纠纷,最终经过法院调解,门店赔偿了谢女士300元钱。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算结束了,但是,谢女士却发现,健身房的朱店长将自己穿着清凉的照片发在了朋友圈里,虽然照片看不到自己的面部特征,但是,这让谢女士很不爽。

偷拍和盗用的照片还不止自己一个人,所以,谢女士在对方朋友圈处留言,要求对方删除照片。

然而,对方并未删除,而是直接将谢女士予以了屏蔽,随后,谢女士报了警后照片才得以删除。不过,虽然照片删除了,但是谢女士认为,对方偷拍照片,理应在朋友圈予以公开道歉,可是,这名店长却并未道歉。

由于朱店长并未道歉,于是谢女士来到了另外一家门店,也就是朱店长调来的门店,然而,这家门店的接待的陈经理表示,你要找的朱店长现在已经去了江苏了,我们是另外的门店,和对方没有关系,并且,谢女士这是在影响门店的经营,于是陈经理也选择了报警。

民警来到现场后对此事进行了调解,但是也未能调解成功。事发后,公司相关负责人打来了电话,称愿意代为朱店长向谢女士道歉,以后不发谢女士的照片了。

谢女士认为,他要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并且不再发会员的照片了,因不同意对方的道歉,公司负责人表示该打官司打官司吧。

而朱店长也表示,该女士发布自己的头像和名字,也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使用会员的照片拿去宣传,这其实是很错误的做法,毕竟没有经过人家同意,你随意拿过去使用,肯定要赔偿的。

还有网友说,双方之前就有矛盾了,所以女的肯定是没解气,才继续找对方的过错吧?

也有网友说,不管怎么样,使用对方照片就不对,就应该赔偿。

其实,如果定义为偷拍,偷拍处罚是比较严重的。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所以,如果是偷拍他人隐私的话,则要面临相应行政处罚的。

至于民事责任,则要看店长是否拍摄到了会员的面部特征,因为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店长拍摄到了会员的面部特征,也是要面临民事责任的。

同样,按照谢女士的说法,店长不仅拍摄了照片,还拿瑜伽教练拍摄的照片发在了朋友圈,所以,如果是盗用他人拍摄的照片,同样属于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也属于侵权行为。

最后,店长认为谢女士也发了自己照片和名字等信息,也应该向自己道歉,如果谢女士确实发了对方的个人信息,则侵犯了店长的隐私权,据此也是侵权行为,并不是说对方侵权了,受害人也可以反过来发对方的信息。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