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花下死!”河北邢台,40岁男子见单位女同事人长的漂亮身材又好,一心想要得到女同事。一日,下班后,终于逮住时机,和女同事云雨一番,谁知,男子情绪上头,突然身体不适。被送去医院后,经抢救,命算捡回来了,但成了植物人。祸不单行,前脚男子刚出事,后脚公司就落井下石,将男子开除了。家属怒了,认为公司的做法太不地道了,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8.3万。法庭上,公司直接搬出规章制度,家属傻眼了!
张某在一家企业工作多年,平时收入虽然算不上特别高,但胜在稳定。妻子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一家人的房贷、孩子的学费以及日常生活开销,基本都指望着张某每个月的工资。
张某所在的公司,对员工之间的男女关系管得比较严。
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如果员工与异性同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公序良俗,公司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这份制度,公司早就下发过,员工入职时也要求签字确认。
张某自然也知道。
可知道归知道,真到了自己身上,他却没把这条规定当回事。
公司里有一名女同事,张某早就注意到了。女同事长相漂亮,平时穿衣打扮也比较讲究,两人平时因为工作原因经常接触。
刚开始,张某只是偶尔找她聊天。
“下班了吗?”
“吃饭没有?”
“最近工作忙不忙?”
女同事一开始还比较客气,后来两个人聊天越来越频繁,甚至下班之后也会继续联系。
同事们其实也隐隐约约感觉到两个人关系不太一般,只不过大家都在一个单位工作,谁也不愿意把这种事情摆到明面上。
张某自己也清楚,这种关系一旦被公司发现,很可能影响工作。
可人一旦上头,很多时候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那天晚上,两个人下班之后没有马上回家,而是一起在外面吃了饭。饭后又聊了很久,张某见气氛到了,便提出去休息一下。
之后,两人发生了关系。
对于张某来说,当时更多的是一种冲动。
他甚至还觉得,只要两个人不说出去,公司就不可能知道。
可谁也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就在事后不久,张某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
起初他只是觉得胸口发闷,身体也有些难受。
女同事看到他的脸色不对,赶紧问:“你怎么了?”
张某没有回答,只是摆了摆手。
可没过多久,他整个人就出现了明显异常。
女同事吓坏了,赶紧拨打急救电话。
救护车赶到后,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
医院经过检查和抢救,最终虽然把张某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可由于情况严重,张某最终留下了非常严重的后遗症,长期处于植物人状态。
对于一个40岁的男人来说,这个打击无疑是毁灭性的。
张某的妻子接到电话赶到医院时,整个人都懵了。
她看着病床上的丈夫,怎么也无法接受。
前几天还好好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就躺在这里了?
更让她难受的是,丈夫住院之后,家里的经济压力一下子全部压了过来。
医药费、护理费、康复费用,每一样都不是小数目。
一家人还想着,公司这么多年的劳动关系,丈夫现在又出了这么严重的事情,单位总应该给予一些照顾。
可他们等来的,却是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公司给出的理由很简单。
张某与女同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已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
没有经济补偿。
这一下,张某家属彻底急了。
张某的妻子拿着通知书,气得直掉眼泪。
“人都已经这样了,你们还要把他开掉?”
家属认为,公司这个时候解除劳动关系实在太不近人情。
于是,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提出了38.3万元的赔偿请求。
到了法庭上,双方的说法完全不同。
张某家属认为,张某如今已经失去劳动能力,躺在医院里什么都不知道,公司在这个时候解除劳动关系,让一个家庭一下子失去了经济来源,实在太残酷。
公司方面却没有跟家属讲什么人情,而是直接拿出了公司规章制度。
工作人员当庭表示,公司早就明确规定,员工与异性同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
而张某入职时已经签字确认。
公司认为,张某的行为正好触碰了制度红线,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制度依据。
张某家属听到这里,一下子说不出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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