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那个狗主人,
这次真不是赔钱能了事的。
可能要面临刑拘。家属想掏钱和解?估计没可能。造成多人受伤,还有孩子面部被咬,大概率要在里面待一阵子。
小区属于人员流动密集的公共区域,烈性犬一旦失控,伤害的是不特定的过往居民。这次事件里不仅多人受伤,孩童面部遭到撕咬,后续还要面对漫长的治疗、疤痕修复,以及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金钱可以填补医疗开销,却无法抹平受害者身体与精神上承受的创伤。
在刑事案件当中,民事赔偿与取得谅解,只能够作为量刑时的参考情节,并不代表可以直接免除刑事处罚。即便狗主人愿意拿出高额赔偿,也不能直接撤销案件,司法机关依旧会结合案件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很多养犬人存在认知误区,觉得自家宠物性格温顺,就可以放松看管。可动物的情绪很难完全预判,尤其是烈性犬,本身就具备较强攻击性。不牵绳、不佩戴嘴套,看似是小事,实则把周边所有人都置于危险之中。
近些年各地接连发生犬只伤人的悲剧,不少事故根源都是饲养人漠视养犬规则。城市养犬不只是个人爱好,更要对公共安全承担责任。放任高危犬只在居民区活动,本质上就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养犬自由的前提,是不伤害旁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把饲养宠物当成个人私事,而无视公共空间里其他居民的安全。法律的惩戒,也是在提醒每一位养犬人,要守住管理的底线。对于城市养犬,你认为哪些管理措施最该严格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