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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字头上一把刀!”四川宜宾,烧烤店老板娘在店里与朋友聚会时,把一刚认识才2天的镇干部也喊了过来。期间,两人在厕所发生了关系。次日,烧烤店老板无意间发现老板娘与镇干部之间不寻常的聊天信息,便以老板娘的口吻、以“丈夫外出”为由约镇干部见面,而后在见到镇干部后将镇干部扭送到派出所。老板娘随后,称当时是自

“色字头上一把刀!”四川宜宾,烧烤店老板娘在店里与朋友聚会时,把一刚认识才2天的镇干部也喊了过来。期间,两人在厕所发生了关系。次日,烧烤店老板无意间发现老板娘与镇干部之间不寻常的聊天信息,便以老板娘的口吻、以“丈夫外出”为由约镇干部见面,而后在见到镇干部后将镇干部扭送到派出所。老板娘随后,称当时是自己喝多了,去厕所时被镇干部推进厕所,强行发生的关系。不过镇干部予以否认。双方各持一词,警方调查后,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不过,在二级复核审查后又认为“有犯罪事实!”

这事发生在四川筠连县。老板娘姓林,开烧烤店。镇干部姓杰,在蒿坝镇政府管综合执法。

认识两天,吃一顿饭,喝一场酒,就能把人往厕所里推。这叫误会?杰某自己说的——“这是很小的一个误会”。

一个管综合执法的镇干部,面对老百姓手里握着的恰恰就是执法权。这种权力落差摆在那里,林某当时敢不敢喊、能不能跑,不是一句“喝多了”就能轻飘飘盖过去的。

林某在事发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她怕什么?怕烧烤店名声毁了,怕街坊邻居戳脊梁骨。这种沉默不是心虚,是被“家丑不可外扬”四个字活活摁住的。

她丈夫翻到聊天记录那一刻,这个家就已经炸了。丈夫假装妻子口吻约人,亲自把人扭送派出所,这个细节比任何控诉都更有力。

然后呢?7月16日,筠连县公安局说“无犯罪事实发生”,不予立案。到了7月3日,林某割腕了,被朋友发现送进医院,确诊重度抑郁症,需要24小时陪护。

一个女人的命都快搭进去了,县里的结论是“无犯罪事实”。这四个字砸下来,比刀还狠。

8月10日,刑事复议。筠连县公安局维持原判,说“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证据充分到哪儿去了?林某的抑郁症不是证据?丈夫亲眼看到的信息不是证据?她被推入厕所后的状态不是证据?

9月7日,宜宾市公安局一纸复核书,把县局的结论掀了个底朝天。认定“有犯罪事实发生”,认定县局“事实错误、证据不足”。同一个案子,同一批材料,上级一看就翻了过来,那县局当初到底在查什么。

9月12日,林某拿到了《立案告知书》。从报案到立案,她走了一条多长的路。

再来看杰某怎么说的。他不承认强奸,但承认“或多或少也有一些小问题”。什么叫“小问题”?强行把人推进厕所反锁门,控制双手,这叫小问题?

一个镇干部,敢对认识两天的女人下手,底气从哪来。那份底气,就是他觉得“摆得平”。县里两级都不立案,差点就让他摆平了。

纪委已经介入了。一个涉嫌强奸的镇干部,在纪委介入之后还在跟记者说“别信她单方面的说法”。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他还有底气继续周旋。

法律写得很清楚。只要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有犯罪事实”五个字,宜宾市公安局已经替筠连县公安局写好了。

这件事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不在于一顿酒、一个厕所。在于一个普通女人要用割腕、用重度抑郁、用丈夫赌上一切去扭送嫌疑人,才能换来一张薄薄的立案纸。

杰某那句“很小的误会”,是权力对弱者的轻蔑。好在复核书已经扇了回去。接下来该纪委上场了。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2026年9月12日报道《四川宜宾一女子称被公职人员推入自家烧烤店厕所强奸,警方已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