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3岁女童被咬的事,我最愤怒的不是狗,是那个狗主人。
迷你牛头梗,名字带“迷你”听着像小可爱,实际上是攻击性极强的烈性犬,多地早就列入禁养名录。
刑拘这个结果,说实话,一点不冤。牛头梗在武汉、东莞、文山这些地方的禁养名录里白纸黑字挂着,不是没人提醒过你,是你根本没当回事。狗绳就在手里攥着,偏不牵。一个三岁的孩子在你面前被撕成那样,你站在旁边手足无措——早干嘛去了?
法律这回算是把话说清楚了。过失致人重伤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够得上就是够得上。别以为“狗突然发疯我控制不住”能当挡箭牌,法律看的是你该不该预见、该不该防范。把一条禁养犬放在小区里散养,这个风险本来就是你的,没得推。
我更想不通的是,禁养犬到底怎么流进小区的。名录出了,罚则有了,可谁来查?物业知不知道?社区知不知道?备案登记那关是怎么过的?每次出了事就刑拘一个人,可那条狗是怎么被买回来、养起来的,一路上的口子全在漏风。光抓一个狗主人,解决不了下一个狗主人。
说到底,我们这些老老实实牵绳、捡屎、打疫苗的养狗人,最恨的就是这种货。你图那点方便,全院的人替你买单。孩子脸上缝的针,别人心里扎的刺,全算在“养狗人”这三个字头上。这根绳你不好好牵,别人替你在法院里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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