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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18岁女孩和大8岁的男友同居,男友翻看她手机,发现她加了前男友顿时心生

广州增城,18岁女孩和大8岁的男友同居,男友翻看她手机,发现她加了前男友顿时心生猜疑,假扮她给前男友发消息。没想到,前男友竟发来一段私密语音,女孩彻底崩溃,接连3次轻生,前两次被男子救下。可男子还是疏忽了,最终女孩不幸坠楼身亡。事后,家属向男子索赔72万,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张某刚成年,18岁青春年少,却在2025年10月认识了比自己大8岁的李某。

俩人认识没多久就火速确定关系,十一月份直接搬到一起同居。本该是甜蜜恋爱,可俩人相处一直磕磕绊绊,吵架拌嘴是家常便饭。

张某本身情绪就比较敏感,俩人闹矛盾的时候,她还出现过割腕自残的极端行为,闺蜜也经常听她吐槽,吵架时男方动不动就赶她搬走,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满是隐患。

出事那天是12月8号,李某知道张某的手机密码,没事就爱翻手机查岗。这天他翻微信,发现张某新加了一个男好友,心里醋意横生。

第二天凌晨俩人出去吃宵夜,李某忍不住翻女友手机,点开对方账号一看,竟是张某的前男友。

李某就想证实自己的猜测,也不顾及女友感受,直接拿张某的微信主动给前男友发消息。

谁料,对方直接发来一段私密语音,张某的隐私当场暴露在男友眼前,张某瞬间又羞又怕,李某被这段私密语音彻底激怒。

俩人当场爆发激烈争吵,直接闹到要分手的地步。

矛盾闹到这份上,但凡男方冷静点、好好沟通、或者直接放手分开,悲剧都不会发生。可接下来事态控制不住了。

争吵过后,张某彻底崩溃,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先后两次网购头孢想轻生,都被李某发现偷偷取消订单。

之后张某两次想要跳楼,也都被李某及时拉了回来。

按理说,女友连续两次轻生,正常人都知道事态严重,要么好好安抚,要么立马联系女方家人、送回家安顿。

可李某被愤怒激昏头脑,两样都没做。

短暂平复后,李某居然自顾自去客厅喝酒,把情绪极度不稳定,刚刚数次轻生的张某,单独留在卧室,而且阳台推拉门也没锁。

最终,绝望的张某第三次翻越阳台栏杆,哪怕李某在身后拼命阻拦、大喊“宝宝我爱你”,也没能留住她,张某从阳台一跃坠楼,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事后女孩父母悲痛欲绝,将李某告上法庭,索要72万余元赔偿。

有人说,如果现男友不以女友手机发信息,难道让她俩旧情复发,到时候人财两空?

女方是成年人,是她自己想不开自杀,男友有责任吗?

客观的说,同居关系比较特殊,两个人住在同一个房子里,当发现伴侣有明确轻生倾向,此时同居一方就产生了救助义务。

本案里,整件事的导火索就是李某私自翻看手机、擅自用张某微信联系前男友,诱发了情绪崩溃。

而且在两次救下张某之后,李某明知道她状态极度危险,却独自离开,没有锁阳台、没有通知她父母,救助措施存在明显短板,存在过错,和最后的死亡结果存在一定关联。

但也不是说只要伴侣自杀,同居人就要担全责。

张某已经成年,能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选择跳楼属于极端处置方式,她作为成年人,要对自己的生命负首要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李某承担10%责任,合计赔偿家属17.9万余元。

这事儿真的没有绝对的坏人,却满是遗憾!男方查岗、吃醋,出发点或许是在意,但方式极度窒息、越界伤人。

最可惜的是全程有李某无数次止损的机会,发现女友情绪崩溃可以安抚、发现轻生可以送回家、可以联系家长,可他偏偏啥都没做。

恋爱不该捆绑监视,也不要情绪内耗。

两个人相处,一旦频繁自残、极端吵架、互相折磨,及时放手才是放过彼此。

18岁的大好年纪,因为一段畸形的恋爱彻底落幕,真的太让人惋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