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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眼狼!”湖南衡阳,一小学生梦游,凌晨用钥匙打开7楼防盗网坠楼,刚好砸中楼下停

“白眼狼!”湖南衡阳,一小学生梦游,凌晨用钥匙打开7楼防盗网坠楼,刚好砸中楼下停放的宝马车。孩子皮外伤,还能爬起来走回家,可宝马车天窗、天幕、内饰座椅严重损毁,定损约5万元。孩子家长本来承诺全额修车,一听维修费50000元,立马变卦,张口就提2个要求:强制让车主用拆车件维修,拒绝原厂配件;要求车主删除现场视频,扬言不删,就起诉车主侵犯隐私。网友:买辆新车都不过分,知足吧,宝马车救了孩子一命!

2026年9月7号凌晨,雁峰区一名上小学的孩子睡觉梦游。

他迷迷糊糊摸出钥匙,把7楼家里防盗网的小窗给打开了,整个人直接从楼上坠了下去。

孩子命不该绝,他不偏不倚,正好砸中楼下停着的一辆宝马轿车。

万幸车辆的天窗和天幕,先接住了孩子,孩子只受了骨折和皮外伤,连重伤都没算上。

孩子坠楼之后,甚至还能自己爬起来走回家,相当于这辆宝马救了孩子一条命。

但车的损伤就严重了,天窗、整个天幕全被砸穿,连车内的内饰座椅,都被坠落的孩子和碎玻璃砸得稀烂。

4S店定损下来,全部修好要差不多5万块钱。

事发后,孩子家长还不知道具体维修费时,对车主救命之恩千恩万谢,承诺车子的维修费他们一分不差的出,而且,连车主这段时间没法用车的通勤损失,也全包了。

车主也是个通情达理的敞亮人,说只要把车修好就行,其他额外的损失都不用他们赔。

结果,等家长得知修车要花近5万,当场就变了卦。

他们转头就给车主提了2个完全没道理的要求:第一、强制要求车主修车的时候,不能用原厂配件,必须用便宜的拆车件。

第二、要求车主把当时拍的现场视频全部删掉,还放话,说要是不删,就去法院起诉车主侵犯他们家的隐私。

车主被这波操作整懵了,也寒心了,他根本没法接受这种苛刻的条件。

最后,车主只能先走自己的保险把车修好,再由保险公司出面,向孩子家长追偿这5万块的维修费用。

到如今,两边的赔偿纠纷还没协商出结果。

这事被爆料出来,大家都在感慨,这车相当于救了孩子的命,家长不感恩就算了,反倒一门心思想着怎么省钱、反过来找车主的麻烦,前后态度反差,大得让人瞠目结舌,怎么这么恩将仇报?

无独有偶,2025年,重庆一名3岁幼童从10楼家中意外坠落,砸中楼下停放的一辆家用轿车。

车辆前挡风玻璃、车顶严重变形,定损维修费用3.2万元。

孩子家长最初承诺全额赔付,得知维修金额后反悔,要求车主自行承担一半损失。

理由是,车主不该把车停在居民楼楼下,最终车主起诉后,法院判决家长全额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在我看来,人家的车救了你家孩子一命,家长不感恩就算了,转头就为了省几万块修车钱翻脸,又是逼车主用拆车件,又是拿侵犯隐私说事,真是忘恩负义。

未成年人闯了祸,监护人本来就该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根本没资格要求车主用劣质配件修车。

车主拍现场视频留证据,是最正常的维权操作,算不上侵犯隐私,为了省钱,连基本的人情和法理都不顾,这就是人性。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梦游坠楼砸坏车辆,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全额承担车辆的合理维修费用,无权要求车主使用非原厂配件降低维修标准。

我认为,如果受损车辆,实际起到了减轻受害人人身伤害的缓冲救命作用。

那么,保险公司在完成赔付追偿后,可对被保险人的次年保费上浮部分予以减免,不让好心停在楼下的车主,无故承担额外的保费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皖新闻2026-9-11

评论列表

无趣
无趣 2
2026-09-12 23:44
这种家庭,这种家长不会有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