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可以忍,动我妈不行!”四川一名男子怎么也没想到,一次再普通不过的排队洗车,最后竟让60岁的母亲受伤骨折。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事情发生后等了整整半年,他等来的不是对推人者刑事立案,而是一份“不予立案”的结果。母亲已经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对方也确实有推人的动作,为何最后却被认定属于过失?这件事,也因此从一次洗车插队,变成了双方争议不断的焦点。
事情原本并不复杂。当天,男子带着母亲开车去洗车,大家都按照顺序排着队,眼看再等一会儿就轮到他们,一辆车却突然从旁边挤了进来。辛辛苦苦排了半天,临到跟前被人插队,换谁心里都不会舒服。男子于是下车提醒对方,让其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没想到,这句话非但没有让事情平息,反倒一下点燃了双方的火药味。插队车主情绪激动起来,不仅与男子发生争执,还坚持要抢在前面洗车。
原本男子还不想把事情闹大,可对方随后直接上前扫码,硬是完成了插队。眼看口头提醒没用,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很快从争吵升级为肢体冲突。坐在车里的母亲看到儿子和人起了冲突,自然不可能继续坐着不管。老人赶紧下车,想着把两个人拉开,让大家都消消火。可谁也没料到,本来只是出来劝架的她,反而成了这场冲突里受伤最重的人。
混乱中,插队车主将老人推倒。60岁的年纪,本就经不起这样的摔碰,老人随后被送医检查,左前臂出现骨折,伤情最终被鉴定为轻伤一级。看到母亲因为自己和别人理论受了伤,男子既自责又生气。在他看来,洗不洗车都是小事,排队发生几句争执也不至于无法收场,可母亲只是下来劝架,却因为对方一个动作住了院,这口气怎么可能轻易咽下去?于是事发后,他选择报警,希望事情能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又让男子陷入了另一场争议。案件处理持续了数月,半年之后,他收到的结果却是不予刑事立案。相关认定中认为,推人的车主虽然实施了推搡行为,但主观上没有伤害老人的故意,最终造成老人轻伤的后果,被认定属于过失。也就是说,老人受伤这一结果客观存在,但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关键并不仅仅看最终伤到了什么程度,还涉及推人时的主观故意、当时现场具体情况等因素。
可这样的结果,男子显然难以接受。在他的理解里,母亲已经达到轻伤一级,而对方推人的动作又是明确发生的,为什么最后却不用因此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在他看来,如果没有那次推搡,母亲不会摔倒,更不会骨折。对一个60岁的老人动手推搡,本身就存在明显风险,如今伤情鉴定也摆在那里,仅仅用“没有伤害故意”来解释,很难让他彻底想通。
也正因为如此,这起事件后来真正引起关注的,已经不只是“洗车时该不该插队”。前半场的冲突很生活化:排队、插队、争执、动手,几分钟之内情绪不断升级;后半场却落到了一个更复杂的问题上——造成轻伤后果,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以故意伤害进入刑事程序,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同样会影响案件定性。而对当事男子来说,那些法律上的判断或许很复杂,可他最难放下的依旧是眼前那个最简单的事实:母亲本来只是陪自己洗个车,最后却带着伤回了家。
从一场插队开始,到母亲受伤,再到半年后收到不予刑事立案的结果,男子一直卡在那句“为什么”上。洗车可以重新排队,争吵也总会过去,可老人受过的伤却真实存在。如今,这场原本几分钟就能结束的小摩擦,已经成了这个家庭迟迟没能翻过去的一页。
(信源:中国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