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香港,20岁女孩晚上坐地铁,被一59岁男子猥亵,在她衣服上留下可疑白色透明液体,男子趁列车靠站,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女孩勇敢的向地铁工作人员求助同时报警。结局大快人心。
9月7日晚上夜色阑珊,一名20岁的年轻女孩独自搭乘港铁列车出行,没料到,遇到色迷心窍的坏老头了。
列车即将抵达大埔墟站的时候,车厢里人来人往,一名陌生老年男子肆意 猥 亵一名毫无防备的陌生女孩,
女孩衣物上,残留了可疑的白色透明液体。
然而,这名男子做完整套龌龊举动后,没有丝毫愧疚和慌乱,都是得逞后的得意。
等列车停靠太和站,他趁着人流混乱,一溜烟快速逃离车厢,试图神不知鬼不觉躲过追责。
万幸的是,这位20岁的小姑娘没有害怕退缩,更没有忍气吞声。
她发现衣服上的白色透明液体后,又是恶心又是气愤,第一时间找到港铁工作人员求助,果断选择报警,把自己的遭遇如实告知警方,坚决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香港大埔警区接到报案后,丝毫没有拖沓,立刻启动侦查工作。
凭借清晰完整的监控证据,警方仅仅用时24小时,就在大埔区成功抓获了涉案嫌疑人。
据悉,这名作恶的男子今年59岁,是本地居民,日常职业为文员。
经过警方初步核查确认,受害女孩和这名男子互不相识,不存在任何私人纠纷和矛盾。
这也就意味着,该男子是随机挑选目标,在公共交通车厢内肆意实施猥 亵,属于典型的临时起意、单独作案,性质十分恶劣。
在香港法律中,59岁男子的行为属于犯罪了。
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22条规定:任何人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属犯罪,一经公诉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
该罪名不要求肢体直接触碰,任何违背他人意愿,带有 性 意味的冒犯行为、遗留性相关体液,均属于猥 亵 侵 犯范畴。
男子在公共场所随机对女孩实施猥 亵、遗留可疑体液,性质非常恶劣。
地铁、列车属于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当众作案,随机挑选无辜受害者,属于从重情节。
本案中,女孩勇敢报警,警方快速取证抓人,证据链完整。
目前,这名猥亵他人的男子已经被警方依法扣留,案件交由大埔警区刑事调查队进一步深挖侦办,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惩处。
女孩是勇敢的,之所以能快速抓到这个坏老头,就是她第一时间站出来报警。
像这种坏人之所以敢肆无忌惮作案,就是拿捏了部分受害者有羞耻心,怕惹麻烦,不敢声张的心理。
有人说,59岁了,真是一把年纪活狗身上了,在公共场合干这种龌龊猥琐的勾当。公共列车人来人往,他老脸都不要了,随机欺负陌生小姑娘,真是坏人变老了。
在这里必须给受害姑娘点个大大的赞!遇到坏人不隐忍,不妥协,勇敢报警才让坏人快速落网。
要知道,在香港法律中,这59岁男子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十年监禁,留有终身刑事案底,对个人生活、就业、出入境都会造成永久的负面影响。
所以,遇到坏人有不轨行为,千万不要胆怯,一定要第一时间求助并报警,纵容恶人只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勇敢发声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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