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讹人嘛!”陕西,一男子在陪女儿过生日时,与妻子拌嘴后负气离家,竟用身体猛撞自家18层电梯门,门体瞬间脱落,人直接坠入电梯井身亡。家属悲痛欲绝,一纸诉状将物业告上法庭,索赔155万余元,直指电梯老化、未贴警示标识。法院最终判了。
事发当天,童某住在西安一个小区18层,那天他邀请了几位好友来家里吃饭,给女儿庆祝生日。孩子过生日,本来是高高兴兴的事,酒桌上大家推杯换盏,气氛也算热闹。
可喝着喝着,童某和妻子因为一点琐事拌了几句嘴。夫妻之间拌嘴是常事,但童某当晚喝了酒,情绪上来了,越想越不痛快,扭头就从家里走了出去。
当时朋友们还以为他只是下楼透透气、消消气,谁也没想到,他走到楼道里,径直朝着电梯门去了。
监控拍下的画面让人后背发凉:当晚10点05分,电梯还一切正常,一名女性从14层进了电梯,门正常关上往下走。大约27秒后,电梯运行到12层时突然停了,轿厢剧烈晃动了一下。
那个晃动,就是童某用身体狠狠撞向18层电梯门造成的。他那位朋友后来在派出所做笔录时说得很清楚,听到“咚咚”的响声赶紧跑出去看,就看见童某用身体撞了一下电梯门,人已经掉下去了。
18层,几十米的高度,童某坠落到电梯井里,砸在电梯轿厢顶部。朋友和妻子立刻打了物业电话、119和120。人被救出来送到医院,但伤势太重,第二天没能救回来。死亡证明上写的原因是高空坠落导致的重型颅脑损伤。
人没了,家属的悲痛可以理解。童某的妻子杨某和家人把小区物业和电梯管理单位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损失155万余元。家属认为,电梯本身存在老化问题,物业也没有在电梯门上贴安全警示标识,如果这些做到位了,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案子经过一审、二审,两级法院查明的情况很关键。涉事电梯在事发前是经过特种设备检测部门年检合格的,拿到了使用标志,电梯公司也定期做维护保养,维保记录完整。
法院认定,童某的坠落并不是电梯本身出了故障,也不是维保没做好,而是他本人撞击18层电梯门,导致门锁断开、门体脱落,人才掉进去的。
但法院也注意到,物业确实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电梯层门上没有张贴“禁止倚靠”之类的安全提示标识,物业自己也承认这部电梯安装年头不短了,存在老化。所以物业不是完全没责任,问题在于,这个责任该有多大。
一审法院酌定物业承担10%的责任,判决赔偿童某家属各项损失149820.9元。童某家属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把责任划分的道理讲得更透了。法官认为,童某作为成年人,喝了酒之后情绪失控,主动用身体去撞电梯门,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是事故发生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
他自己的重大过错,必须由自己来承担后果。物业这边虽然有管理上的瑕疵——没贴警示标识、隐患排查不到位——但跟童某主动撞门这个行为比起来,原因力要小得多。
电梯维保记录完整,年检合格,电梯管理单位尽到了维护保养义务,不承担责任。最终二审维持原判,物业承担10%,赔偿14万余元。
这个判决出来后,网上议论不少。有人觉得物业太冤了,好端端的门被人撞坏,还要赔钱。也有人觉得,物业确实有疏漏,赔10%不冤。
这件事说到底,最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的,是一个本该温馨的家庭聚会,因为几句拌嘴、几杯酒,变成了家破人亡的结局。一个成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因为一时的冲动,把命搭了进去。妻子失去了丈夫,女儿在生日那天永远失去了父亲。代价之大,让人唏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