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大学生因为成绩没进年级前6名被停捐,反手就想起诉资助人继续给钱,这事儿确实让人心里犯嘀咕。
这根本不是什么“不能撤销的公益捐赠”,在法律上这就是个附条件的私人赠与。人家资助你到大学毕业,前提是你得考进前3%,这是双方白纸黑字签过的契约。现在成绩滑到了第14名,条件没达成,资助人停止支付剩下的生活费,完全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把别人的慷慨当成固定饭票,甚至觉得“你能代表法律吗”,这种理直气壮恰恰透支了社会对私人助学的信任。
之前姚先生那个事儿也类似,当受助者开始用iPhone 17 Pro Max还反过来威胁曝光时,善意就已经变味了。好在姚先生够体面,不仅补了当月生活费还帮姑娘找勤工俭学,给了彼此一个台阶。相比之下,动不动就喊冤、把维权当剧本的操作,除了消耗公共资源,只剩下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