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不能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根据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于2026年9月8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裁定终结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因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不能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根据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于2026年9月8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裁定终结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